車禍賠償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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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日因計程車逆向超車我閃不掉對撞我想問一下我人雖然沒啥大礙腰那邊有塊大瘀血腳瘀青1.我如何要通行費?2.精神賠償要開證明嗎?1.我因為還可以走路身體還可以走動不能太激勵而已這樣通行費可以要嗎?然後因為我也沒機車上學很不方便(中和到社址)光距離想到就好煩2.精神賠償這個要開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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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9-10-31
上禮拜日因計程車逆向超車我閃不掉對撞若證實對方確實逆向行駛"對方當然要負起[完全責任]。我想問一下我人雖然沒啥大礙腰那邊有塊大瘀血腳瘀青各說各話的片面陳述,都無法被法院所接受的。正確的作法如下: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
Mary avatarMary2009-11-04
一、初判:他車應負肇事完全責任。應有報警做筆錄吧!二、理賠:(一)體傷部分:可請自己的保險公司協助【強制險】出險,應可獲得全數理賠(20萬為上限)。(二)財損部份:以修復我方車及其他財損。(三)精神撫慰金及交通費:1.精神撫慰金無一定標準,不過可參可當事人之身分與資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