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六月時在台南新市火車站外的省道發生車禍(中山路與長安街口),
http://i.imgur.com/VIjihHE.jpg
對方(汽車)是綠燈要右轉長安街,
我方(機車)是要準備待轉長安街。
正當我準備要進待轉區的途中被對方撞到,
對方的右前保險桿撞到我機車的左後方,
發生擦撞的位置如上圖所示。
因為此路口是斜的,
所以在進待轉區前有一個小幅度的轉彎,
對方在發生當下質問我是怎麼騎車的(並表示他有行車記錄器),
怎麼沒有打方向燈?
發生當下我覺得自己只有擦傷,所以並沒讓警方送醫。
不過因為隔天擦傷的部位與全身有痠痛,
所以還是有去奇美醫院就診。
之後對方的保險員有請跟他同事一起去機車行估修理要花多少錢,
這星期要準備談賠償的部分。
有幾點想請教:
1. 這種情況的責任比例大約是各多少呢?
我正準備進待轉區,是否已不算直行車了?
2. 對方表示她覺得是我的錯,要負責賠她(汽車估三萬多,我的機車修一萬)
我跟她表示可以去申請鑒定來看比例,
但對方表示花的三千元,不管是不是他錯都要我自己付
如果真的到去申請鑒定,所花費是否能依責任比例來分攤?
3. 事發過後一個月時,有去線上申請初判表(http://tm.npa.gov.tw/tmapp/)
但負責線上申請的警察說因為我當下沒讓他們送醫,
所以不算他們受傷的認定,要去當時處理的交通隊申請,
但我去新市交通隊卻跟我說已有公文下來,
現在不會給民眾了。
請問初判表部分可去哪申請呢?
4. 我可以用哪些 keyword 去找哪些條例是我可以主張的?
用機車、待轉、車禍等都沒找到與這情況相似的
謝謝
--
六月時在台南新市火車站外的省道發生車禍(中山路與長安街口),
http://i.imgur.com/VIjihHE.jpg
對方(汽車)是綠燈要右轉長安街,
我方(機車)是要準備待轉長安街。
正當我準備要進待轉區的途中被對方撞到,
對方的右前保險桿撞到我機車的左後方,
發生擦撞的位置如上圖所示。
因為此路口是斜的,
所以在進待轉區前有一個小幅度的轉彎,
對方在發生當下質問我是怎麼騎車的(並表示他有行車記錄器),
怎麼沒有打方向燈?
發生當下我覺得自己只有擦傷,所以並沒讓警方送醫。
不過因為隔天擦傷的部位與全身有痠痛,
所以還是有去奇美醫院就診。
之後對方的保險員有請跟他同事一起去機車行估修理要花多少錢,
這星期要準備談賠償的部分。
有幾點想請教:
1. 這種情況的責任比例大約是各多少呢?
我正準備進待轉區,是否已不算直行車了?
2. 對方表示她覺得是我的錯,要負責賠她(汽車估三萬多,我的機車修一萬)
我跟她表示可以去申請鑒定來看比例,
但對方表示花的三千元,不管是不是他錯都要我自己付
如果真的到去申請鑒定,所花費是否能依責任比例來分攤?
3. 事發過後一個月時,有去線上申請初判表(http://tm.npa.gov.tw/tmapp/)
但負責線上申請的警察說因為我當下沒讓他們送醫,
所以不算他們受傷的認定,要去當時處理的交通隊申請,
但我去新市交通隊卻跟我說已有公文下來,
現在不會給民眾了。
請問初判表部分可去哪申請呢?
4. 我可以用哪些 keyword 去找哪些條例是我可以主張的?
用機車、待轉、車禍等都沒找到與這情況相似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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