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肇事責任與後續賠償問題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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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的大大甲方:機車乙方:箱型車甲方為直行車網新社方向行駛時速約50(主要幹到)乙方為左轉車於T行路口發生車撞此T行路口無號誌但有讓字(次要幹道)甲方與乙方車前方保險桿發生碰撞甲方人員右側受傷機車毀去78成人員摔倒躺在主要幹道中央機車滑行至對向車道乙方車前保險桿擦傷人員OK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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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avatarDorothy2009-03-19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談的是路權、論的是肇責。所有的後續相關處理,都與肇事責任有直接相關。1.先就雙方肇事責任來為你說明。對方: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先行、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我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應為肇事次因也就是說,對方應負起主要肇事責任。2.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3-19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3-20
甲方是直行車,乙方是轉彎車,在一般車禍財損案處理上都會以轉彎車行經路口未讓直行車先行是肇事主因,直行車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來處理,大部分是轉彎車要賠直行車損失的七成,而直行車要賠轉彎車損失的三成。當然也有例外用2-8或4-6作理賠,要看雙方和解而定,不過大部分還是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