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家人問
各位好 媽媽在3月的時候出了車禍
好在對方有投保(明台產物) 不過我們並不是很瞭解行情或怎麼跟保險公司談 我們要請的是第三責任險的體傷
目前有診斷證明書(附圖)http://i.imgur.com/7LpNSHm.jpg
內容是第一外傷性壓迫性骨折
1.精神賠償我媽媽是開20萬給保險公司 想請問各位版友這樣的價位會太浮誇嗎 還是需要在高一點
2.精神賠償是否需要什麼證明 還是診斷書就可以
3.關於工作損失方面 因為我們只能拿的出去年8 9 10 11月的工資單(平均35000) 也就是沒有今年1 2 3月的 那這樣我們拿去年的工資單還有辦法請求到薪資賠償嗎 還是只能請求到基本薪資或政府公告基本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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