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中午在建國花市前發生了車禍
對方是汽車在外側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
我因為閃避不及就擦撞了
後來當下就報警了
還好後方車輛有行車記錄器拍到過程
第一個警察叫他去分局備份檔案
雖然我不確定他最後有沒有去(希望有)
接著交通警察來了之後就問一下案發狀況
跟雙方說看我們要和解還是要訴訟
後來去醫院檢查沒什麼事後
雙方同意和解,當時有寫說對方會賠償我修車跟醫療費用
也簽了當事人聯單就離開了
因為我第一次出車禍
想問一下大家我擔心的部分
如果事後對方不認帳,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我可以拿機車的強制險去申請理賠嗎?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替小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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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是汽車在外側車道未打方向燈左轉
我因為閃避不及就擦撞了
後來當下就報警了
還好後方車輛有行車記錄器拍到過程
第一個警察叫他去分局備份檔案
雖然我不確定他最後有沒有去(希望有)
接著交通警察來了之後就問一下案發狀況
跟雙方說看我們要和解還是要訴訟
後來去醫院檢查沒什麼事後
雙方同意和解,當時有寫說對方會賠償我修車跟醫療費用
也簽了當事人聯單就離開了
因為我第一次出車禍
想問一下大家我擔心的部分
如果事後對方不認帳,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我可以拿機車的強制險去申請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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