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是在兩個月前發生的
當時在台北市騎車
而我看到前方變紅燈就停車
結果過沒兩秒就被人從後面追撞
對方是直接撞到我的排氣管和右腳
於是整個腫起來,而現場也有叫警察
而對方承認100%是他的肇責
所以我就安心去修車和看病
但看醫生過程中因為腳腫起來牛仔褲無法脫下所以整件剪掉
目前傷養好了打算談和解,而對方有點不想陪車損以外的部分
想問一下車損以外賠償是可以要求他賠嗎?
題外話:
因為我有裝行車紀錄器,看影片得知當初騎車的是他女朋友
而現在是男生出來頂罪,如果這種狀況他又不想賠這麼多
可以告他過失傷害還有其他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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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台北市騎車
而我看到前方變紅燈就停車
結果過沒兩秒就被人從後面追撞
對方是直接撞到我的排氣管和右腳
於是整個腫起來,而現場也有叫警察
而對方承認100%是他的肇責
所以我就安心去修車和看病
但看醫生過程中因為腳腫起來牛仔褲無法脫下所以整件剪掉
目前傷養好了打算談和解,而對方有點不想陪車損以外的部分
想問一下車損以外賠償是可以要求他賠嗎?
題外話:
因為我有裝行車紀錄器,看影片得知當初騎車的是他女朋友
而現在是男生出來頂罪,如果這種狀況他又不想賠這麼多
可以告他過失傷害還有其他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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