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處理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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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行經台北民權東路待轉林森北路往南方向

我方綠燈時我就起步了,出去不到一秒時間,我人就躺地上了...

事後去警局看當時路口監視器畫面

對方車道其餘車子已有停車跡象

唯肇事車輛持續騎行,我才會被撞

警察說他可能搶黃燈,可是當時路口黃燈秒數又很短

所以他過路口未過半才會被撞到

因為路口監視器沒拍到紅綠燈的燈號(只拍到一個燈)

這樣肇事責任會大約怎麼判?

對方堅持等初判表出來才會想做後續處理

摩托車壞了上班整個很麻煩....又還是跑外勤的性質


另外問

對方當時騎的車不是自己的,我還能對他當時騎的機車做強制險申請理賠嗎?

去看監視器時,警察有建議可對對方先提出傷害告訴

這樣才可保留監視器畫面

交通大隊在做初判表的時候

會拿當時路口監視器來作依據嗎?

還是只是憑當時雙方筆錄的敘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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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5-01-23
強制險好像是只賠人的醫療 不包括車! 如果有錯 請糾正!
Dinah avatarDinah2015-01-23
是的強制險賠人不賠車 對方態度不好就直接提告吧
闖路口還想等什麼鑑定
Edith avatarEdith2015-01-23
對方就說要等初判出來才要做後續處理,真煩遇到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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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avatarOliver2015-01-24
所以 你直接作你的後續 提告刑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01-25
他不想處理是他的事,你不用跟他心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