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之和解書一問 - 機車
By Dinah
at 2013-03-24T18:56
at 2013-03-24T18:56
Table of Contents
我來大概說一下好了 但是方式有很多種我提供其中一種
基本上這種車禍如果當時有請交通隊學長到場處理的話
那就一定會在警方的部分留下紀錄紀錄雙方都會收到一張單據
和解的部分內文版本有很多種但是哪種版本看自己順眼哪個
基本上警方不介入雙方 但是還是建議去調解委員會
有些民眾借用發生車禍地點的轄區派出所填寫和解部分
如果有接受金額賠償通常告起來不會成功
但是最後還是交由法院判定
如果有製作筆錄就不用太擔心
因為我們處理車禍基本上一定都是該轄區的派出所的學長先到場
維持秩序避免紛爭糾紛還有抄寫雙方資料車號
接著通報交通大隊勤指中心派交通隊的學長處理車禍紀錄畫線然後酒測等等
而且派出所與交通隊學長我們在該勤務交班前都要填寫''工作紀錄簿''
就是記錄這一班處理了什麼事情 車禍或是民眾協助之類的
所以一定都會有紀錄
畢竟計程車司機沒有受傷只是車損的部分
受傷的話可以保留半年的追訴期提告傷害
弟弟也沒有逃跑所以頂多只能提告毀損
但是如果賠償的部分雙方達成協議基本上就是結案了
如果還是擔心最好是在和解的時候錄音錄影存證至少有憑有據
提供給大家一個觀念
如果今天發生車禍對方撞你或是對方違規在先
對方如果拿出錢(不管金額多少)你拿了 他下一秒離開
就算你說你沒意會過來還是沒恍神
你要告他肇事逃逸是不會成立的
因為你已經''接受''他的賠償
所以發生車禍最好是
1.先報案拿出蒐證器材
2.如果對方拿出金錢或是有價物品最好是不要有收受的動作
3.並告知你已經報案不要移動車體等待警察處理
當然這種東西能不要遇到就不要遇到
祝大家行車平安 : )
※ 引述《Heinns (:))》之銘言:
: 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的弟弟(24歲)身上
: 下面稍微簡述一下當時發生的肇事狀況
: 事件處理過程皆由弟弟和司機兩人自行處理
: 我和女友因無法陪同而只有掏心掏肺, 費盡唇舌告知他該如何處理與談判
: 但這個弟弟.....唉!我不想在這浪費版面指責他的愚蠢, 所以省略!
: 甲方: 計程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
: 乙方: 女友的弟弟(以下簡稱弟弟)
: 司機以靜止狀態停在紅綠燈前等待左轉之綠燈亮起
: 結果弟弟從後方以時速50-60Km/h 撞上司機的後車廂和後保桿
: 導致計程車後車廂凹了一角, 保桿大片掉漆
: 事發時有叫警察也有到警局做筆錄
: 司機要求賠償修車費NTD$14000來和解
: 今天弟弟和司機到修車廠簽和解書
: 但當這個弟弟把和解書拿回來的時候, 我傻眼了
: 居然是半張A4紙, 上頭用藍色原子筆寫著:
: ┌───────────────────────────────┐
: │"茲收到蔡XX(弟弟的名字)先生, 車禍後賠償金新台幣壹萬肆千元整, │
: │ 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特例此據. │
: │ ╔═╗ │
: │ 立據人: 鄭XX(司機名) ║印║ │
: │ ╚═╝ │
: │ │
: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3日立 │
: └───────────────────────────────┘
: 這叫和解書!!?? 上面只有司機一個人的簽名
: 沒有弟弟的簽名, 沒有第三見證人的簽名
: 也沒有一式三聯, 讓甲乙方及見證人各自持有一聯
: 因為我擔心司機日後賴皮不認帳, 繼續來坑這個蠢蛋的錢
: 所以我想在這裡請教有經驗的鄉民們
: “這樣的和解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 非常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
--
基本上這種車禍如果當時有請交通隊學長到場處理的話
那就一定會在警方的部分留下紀錄紀錄雙方都會收到一張單據
和解的部分內文版本有很多種但是哪種版本看自己順眼哪個
基本上警方不介入雙方 但是還是建議去調解委員會
有些民眾借用發生車禍地點的轄區派出所填寫和解部分
如果有接受金額賠償通常告起來不會成功
但是最後還是交由法院判定
如果有製作筆錄就不用太擔心
因為我們處理車禍基本上一定都是該轄區的派出所的學長先到場
維持秩序避免紛爭糾紛還有抄寫雙方資料車號
接著通報交通大隊勤指中心派交通隊的學長處理車禍紀錄畫線然後酒測等等
而且派出所與交通隊學長我們在該勤務交班前都要填寫''工作紀錄簿''
就是記錄這一班處理了什麼事情 車禍或是民眾協助之類的
所以一定都會有紀錄
畢竟計程車司機沒有受傷只是車損的部分
受傷的話可以保留半年的追訴期提告傷害
弟弟也沒有逃跑所以頂多只能提告毀損
但是如果賠償的部分雙方達成協議基本上就是結案了
如果還是擔心最好是在和解的時候錄音錄影存證至少有憑有據
提供給大家一個觀念
如果今天發生車禍對方撞你或是對方違規在先
對方如果拿出錢(不管金額多少)你拿了 他下一秒離開
就算你說你沒意會過來還是沒恍神
你要告他肇事逃逸是不會成立的
因為你已經''接受''他的賠償
所以發生車禍最好是
1.先報案拿出蒐證器材
2.如果對方拿出金錢或是有價物品最好是不要有收受的動作
3.並告知你已經報案不要移動車體等待警察處理
當然這種東西能不要遇到就不要遇到
祝大家行車平安 : )
※ 引述《Heinns (:))》之銘言:
: 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的弟弟(24歲)身上
: 下面稍微簡述一下當時發生的肇事狀況
: 事件處理過程皆由弟弟和司機兩人自行處理
: 我和女友因無法陪同而只有掏心掏肺, 費盡唇舌告知他該如何處理與談判
: 但這個弟弟.....唉!我不想在這浪費版面指責他的愚蠢, 所以省略!
: 甲方: 計程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
: 乙方: 女友的弟弟(以下簡稱弟弟)
: 司機以靜止狀態停在紅綠燈前等待左轉之綠燈亮起
: 結果弟弟從後方以時速50-60Km/h 撞上司機的後車廂和後保桿
: 導致計程車後車廂凹了一角, 保桿大片掉漆
: 事發時有叫警察也有到警局做筆錄
: 司機要求賠償修車費NTD$14000來和解
: 今天弟弟和司機到修車廠簽和解書
: 但當這個弟弟把和解書拿回來的時候, 我傻眼了
: 居然是半張A4紙, 上頭用藍色原子筆寫著:
: ┌───────────────────────────────┐
: │"茲收到蔡XX(弟弟的名字)先生, 車禍後賠償金新台幣壹萬肆千元整, │
: │ 為避免日後發生糾紛特例此據. │
: │ ╔═╗ │
: │ 立據人: 鄭XX(司機名) ║印║ │
: │ ╚═╝ │
: │ │
: │ 中華民國102年3月23日立 │
: └───────────────────────────────┘
: 這叫和解書!!?? 上面只有司機一個人的簽名
: 沒有弟弟的簽名, 沒有第三見證人的簽名
: 也沒有一式三聯, 讓甲乙方及見證人各自持有一聯
: 因為我擔心司機日後賴皮不認帳, 繼續來坑這個蠢蛋的錢
: 所以我想在這裡請教有經驗的鄉民們
: “這樣的和解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 非常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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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3-27T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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