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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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方為機車,對方為小客車
醫生判定有腦震盪,挫傷等
經初步判別表出來~
我為第一當事者涉嫌向左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且未注意安全間距
對方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當時判別表出來我有點傻眼(對方當時未經我同意有移動我方車輛)
想說既然判別表我方因素較不利,跟對方談和解時,也同意對方所提出的金額

但是自從談定金額要寫和解書時,對方開始說沒空見面或是錢還不夠等理由
來拖...這中間對方態度也不是很好..說我是不是有舊傷等等

現在已快滿6個月了..想請問如果我告他過失傷害..在法律是否對我方站得住腳..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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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2-07-19
有叫警察就可
管他站不站得住腳 你只要告下去 你有受傷 對方就算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7-21
1%肇責也是得賠
只是會按照比例分配
Una avatarUna2012-07-26
照文字敘述初步看起來對方刑事責任要脫身的機率不高
Zanna avatarZanna2012-07-29
快到就趕快告~腦震盪可大可小,即便提告後要和解就提高金額
Tom avatarTom2012-07-31
當時對方拖延的精神損失也不為過~
Iris avatarIris2012-08-04
你們雙方有責任...那你願意賠對方修車費用嗎??
Enid avatarEnid2012-08-06
會出涉嫌未注意,有沒有還不知道勒~
去到法院檢察官一定把你們兩個轟一堆在丟去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