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車禍~過失致死(急件20點) - 自行車Olivia · 2005-12-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有一個朋友,他在一天早上開車的時候,不小心撞死了兩位老人(無喝酒.且當天早上下大雨)...而在撞到兩個老人(一個騎機車.一個騎腳踏車)之前...兩個老人已發生車禍(相撞.有目擊證人.且已經叫救護車了.但兩人仍躺在路上)...可是我朋友因下雨看不到所以接到了兩個老人...請問在民事的責任和刑事的責任自行車All CommentsMason2005-12-14一、您朋友民事上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要負過失致死責任,且其是一行為觸犯相同之數罪名,應該論以想像競合犯,即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處斷,僅論以一過失致死罪。又刑法第276條規定過失致死罪係2年以下有期徒刑,業務過失致死罪(如以駕駛或送貨為業,如計程車、送貨司機)��Margaret2005-12-16要行為人(你朋友)勇於面對現實吧過失致死罪乃公訴罪.所以會先被檢方起訴!死者賠償金部份可求助於汽機車強制險(但一次兩個.理賠金恐怕自己仍要負擔許多)行為人必須常去慰問死者家屬.並表示負責!一般法院民事求償一個約330萬.兩個就約660萬!如果你朋友要脫產逃避民事責任.則有可能會被死者家屬控�Olga2005-12-14刑事部份:因你為明述,你朋友撞到該兩名老人後的狀況,我得就兩個情形探討:1.如果造成那兩個老人受傷,雖然原本以受傷,但你朋友的行為為過失,故仍應負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Related Posts機車事故賠償神奇寶貝藍寶石版如何到達天空之柱的頂端車禍事後問題多...我17歲已無法處理台北縣市那一個腳踏車租借站風景最美呢為什麼日本人那麼注重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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