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機車VS自行車理賠問題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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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2月26日行經台中市向上路時發現我右前方有一台自行車後來我騎到快到他左後方時他突然向左偏我閃不掉後來就碰撞了當時打電話叫了交通警察來現場量及做了筆錄我看到他的腳踏車就烙練而已後來過沒幾天他打給我說他腳踏車簽去捷安特(老闆跟他是認識)有開估價單叫我去看看到的價格是..變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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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1-03-22
當時兩車行駛不同車道他左偏侵犯到你的車道那對方為肇事主因=當時兩車同一車道對方左偏,對方為肇事主因,但是你要有確實證據例如監視器,對方自己有說他車頭有左偏,那他就肇事主因無法舉證可能對方左偏轉彎為主因或者我方超車疏失為主因要賭一下報警,30天後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判定表=車損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3-22
我喜歡打抱不平,提供你我的想法,有利法院上見1如何證明那些壞掉部份都是你撞的?2他跟你說撞一個女的需要賠到10萬表示撞很嚴重(這部份你想辦法與他對話錄音下來),為何如此嚴重是否他都亂騎一通,3正如你說突然在你將到時”重心不穩”而讓你撞上(很多腳踏車很機車,既然會重心不穩也不騎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