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往生 不知要過戶 被罰了 ...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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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像因為原PO的態度所以都不支持他
但我覺得政府(警察、監理機關)的問題比較大
提一些不同意見供大家參考吧
(用簡單的行政法概念解的,有錯請鞭)

這整件事的流程應該是這樣
過世→監理站註銷牌照→使用吊銷之牌照→罰鍰

政府的問題在於:

1.註銷牌照
疑點1:牌照註銷了嗎?
註銷牌照應該是會有書面寄到原PO家裡
如果原PO家人都沒接到通知,那有可能:
(1).根本沒註銷
(2).機關自己在系統內把牌照刪了卻沒通知→不生效力
(書面行政處分未送達,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沒註銷

疑點2:如果牌照被註銷了,稅單為何照常寄到家裡?
政府會對已註銷的牌照課稅嗎?(這是個人的小疑問)

2.罰鍰-罰鍰金額、理由、法律依據講不清楚
金額不明確:違反行政程序法第5條明確性的要求
未說明理由、法律依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未記載,違反行政程序法96條第1項
第2款

我並不覺得機關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並不只是「不超過裁量範圍(法定罰鍰金額)」
「註銷牌照處分的送達(生效)」、「金額的明確」、「說理義務」都是非常基本的要求
違反了就是沒有做到「依法行政」

而且大家都有可能遇到這種情況
某天警察開你單,用了一個你沒聽過的法條
(行政法規多如牛毛,就算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未必能完全掌握)
而且金額、為什麼處罰你、法律依據都說不清楚
你當然會因為莫名其妙被罰而不爽

原PO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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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2-22
推詳細分析
Agnes avatarAgnes2015-02-24
剛推錯了哈哈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3-01
原PO的確有權利不爽,但主要是回文態度
Irma avatarIrma2015-03-01
應該要就事論事,而不是參雜太多的情緒性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