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突然開門 - 機車

Table of Contents

原文恕刪

關於原po想檢舉的項目,雖然我沒有相關經驗

下面只是想分享有關原po文章後段提到的,若要檢舉紅線違停仍需舉證車上無人這件事

有以下幾個點可以試試,只要停在紅線就成立

(1)車輛停在近道路交叉口10公尺內

嚴格來說到底是算到兩道路間的交叉點,或是到道路截角的終點處,法規上好像沒

交待清楚

這部份通常照片能明確看得出就在路口前即可

(2)車輛停在公車專用區

這裡法規上正確來說是「公車汽車招呼站」兩端各10公尺範圍,也就是公車站牌

不過簡單的檢舉方式就認地上的「公車專用區」即可

當然,除非是那種交通尖峰時刻整個車流回堵到公車專用區

檢舉附的照片看得出道路淨空即可

(3)車輛停在人行道

這種最簡單,只要車輪有壓到無遮簷人行道或騎樓,大力給他檢舉下去吧

(4)車輛停在機車等候區

這種也是只要附一張照片即可,但此情況一定是靠近路口

記得要把紅燈的交通號誌一併拍入,單一張照片還是可以解釋為車輛在行駛中的


另外像停在消防栓前也能檢舉,不過我沒試過就是

差不多就這樣惹

希望多少能幫助到原po

--

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5-02-19
台北市有些停車格都直接畫在消防栓旁邊了 不知道在想什麼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2-23
紅線違停不用扯車上無人,黃線才要!
不用車上無人...多一個字@@"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2-25
不要亂教 4 只有照片不可能成立 就算開單一申訴絕對撤銷
已檢舉多次 一定要有進入停等區前中後+紅燈 且無塞車狀態
Tracy avatarTracy2015-02-27
傻傻的只有一張照片絕對是被打槍或者申訴撤銷
Eden avatarEden2015-02-27
停等區在台北市檢舉 也是跟y板友的經驗ㄧ樣
Jack avatarJack2015-02-28
檔案留著有差嗎 人家申訴一下就撤銷了 又不會通知你
Hazel avatarHazel2015-03-04
事實就是現在法規都保護違規和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