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問題???筆錄該怎麼做呢??? - 自行車

Table of Contents

我媽媽12月9日下午2點.在買菜途中...被一位在機車道.準備路邊停車的小貨車.因不小心駕駛...未注意後方來車...害媽媽閃避不急...遭快車道行駛中的汽車.車身A到媽媽的機車...而導致媽媽嚴重受傷...到現在還在加護病房...昏迷不醒...((唉...一個好好的人...因為一個別人的不小心....而變成這樣...我們實在是�

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08-12-27
想請問各位大大~這位準備停車的小貨車.需要負責任嗎???警察說.這位準備停車的小貨車.跟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係"...但尚未提到責任問題...難道這位小貨車司機.都無需負任何的責任問題嗎???本案屬重復案件的補充提問"前段的問題答案請詳閱本人之回復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12-27
1.筆錄的內容就是「我要告對方過失傷害」這幾個字。2.因為具備特定身分的人才能提出告訴,這包括了「本人」、「法定代理人」以及「配偶」。由於小孩並不是「法定代理人」,建議由你的父親到警局製作筆錄提出告訴,才會合法。3.記得告訴期間是從事發時起算6個月,超過期間的告訴會不合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