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車
對方:汽車
事發地點:十字路口同向
(普通的雙線雙向道,有機車道)
事發情形:當時對向有一台公車要左轉。
汽車減緩速度,我以為汽車打算直行 (沒打方向燈),
於是我減緩速度,行駛於汽車右方的機車道。
同時間,汽車突然打起方向燈後直接右轉,
雖然看到方向燈閃起我就煞車了,但還是來不及,就撞上了。
(當然,燈號是綠燈沒錯...)
想請教大大們覺得這情況的責任歸屬如何分配?
車速碰撞時大概只有25~40,但還是摔的好痛…囧
感謝大大們回應。
對方裝死中ˊ_>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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