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我阿福職災認定疑問. - 自行車

Table of Contents

阿福工作認真負責.1.已完成向公司11/1上午休假半日.要去101大樓參加私人開研討會私人上課.2.但11/107:20阿福想到有件公務尚未處理.就從家中出發要先進去公司辦公室.再轉往101大樓參加私人研討會€.3.結果我在家中出發到公司途中發生閃避自行車滑倒.又無叫警察.我忍痛進辦公室刷卡+處理公文半小時後後.才又忍痛去參加私人研討會.但我公司說---我已完成先請休假.雖有刷卡來公司.+來公司必經途中發生意外.---所以不能算職災.請問公司說法是正確嗎.謝謝幫忙.或我該請問政府那個單位電話呢.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2-01-03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職業災害,謂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規定,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你自家中出發到公司途中發生意外,就如同於上班或下班途中發生意外是一樣的,都非是於勞工就業場所內,且非於執行職務期間內,所以依法既不屬於職業災害,亦不屬於職業傷害,純屬個人行為。公司的說法是正確的,你若有不服,可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或行院勞工委員會洽詢。...
Wallis avatarWallis2012-01-03
雖已完成先請休假.雖有刷卡到公司,且是到公司必經途中發生意外,雇主既不承認你當時是執行公務中就只有一個字→難但也不是全然無翻盤希望,關鍵在你要如何證明去公司是要執行公務?請假證明又要如何解釋說服勞保局?所以極可能被視為一般傷病處理,只能請病假領半薪...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1-01
請多保重身體,公司的說法沒錯,依版主的情況,的確認無認列『職災』。2012-01-0111:25:06補充:原因為:1.已完成請假手續。2.事發當時並報警處理。(這是職災交通事故認定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