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工作認真負責.1.已完成向公司11/1上午休假半日.要去101大樓參加私人開研討會私人上課.2.但11/107:20阿福想到有件公務尚未處理.就從家中出發要先進去公司辦公室.再轉往101大樓參加私人研討會€.3.結果我在家中出發到公司途中發生閃避自行車滑倒.又無叫警察.我忍痛進辦公室刷卡+處理公文半小時後後.才又忍痛去參加私人研討會.但我公司說---我已完成先請休假.雖有刷卡來公司.+來公司必經途中發生意外.---所以不能算職災.請問公司說法是正確嗎.謝謝幫忙.或我該請問政府那個單位電話呢.
請幫忙--我阿福職災認定疑問.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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