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單車 FAQ

請問汽車違規違規事實條款4000007這意思是什麼也沒表示

Wallis#自行車

違規日1020131應到案日1020311告發單編號A51718724罰鍰2000期別全額違規事實條款4000007歸責對象汽車車主違規地址環河北路2段南向北款4000007這意思是什麼也沒表示超速或是越線

網友回覆 2

  1. Rebecca

    ★高大瑋回答★一.違反第40條是一般道路超速違規.二歸責對象汽車車主=>你是被照相逕行舉發.三.1.第四十條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滿20公里機器腳踏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200逾期30日內繳納=>130030日以上60日內=>1400逾期60日以上繳=>1500汽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600逾期30日內繳納=>170030日以上60日內=>1900逾期60日以上繳=>2000記違規點數一點2.第四十條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上未滿40公里機器腳踏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400逾期30日內繳納=>150030日以上60日內=>1600逾期60日以上繳=>1800汽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800逾期30日內繳納=>190030日以上60日內=>2100逾期60日以上繳=>2300記違規點數一點3.第四十條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機器腳踏車:法定期限內繳納=>1600逾期30日內繳納=>170030日以上60日內=>1900逾期60日以上繳=>2000汽車:法定期限內繳納=>2000逾期30日內繳納=>220030日以上60日內=>2400逾期60日以上繳=>2400記違規點數一點照相舉罰不計點.4.第四十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法定期限內繳納=>1200逾期30日內繳納=>130030日以上60日內=>1400逾期60日以上繳=>1500第40條只有如上述14款=>沒有第5款第6款.更沒有第七款.真不知道這是如何開出來的.如有疑問=>可親洽監理機關查詢....

  2. Donna

    違規事實: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以上未滿六十公里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12002400元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汽車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20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22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24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2400元備註:記違規點數一點。2013-02-1212:14:25補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民國102年01月30日修正)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2013-02-1212:18:13補充:違規事實: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以上未滿六十公里法條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條法定罰鍰額度(新臺幣:元)或其他處罰:12002400元違規車種類別或違規情節:汽車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3/11前繳納):20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超過3/114/11前繳納):2200元2013-02-1212:18:31補充: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繳納罰鍰或到案聽候裁決者。(超過4/115/11前繳納):2400元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超過5/11繳納):2400元備註:記違規點數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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