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5/23騎車出車禍
當天因為昏迷住院之後開刀所以沒有做筆錄
不過當天晚上處理好醫院的事就趕去警察局拿四聯單
警察也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我們說"好"~所以他說幫我們送調解會(第一次)
之後6/26出院後去做筆錄~做完有問我們要不要提告
我們說不要~所以他又說幫我們送調解會(第二次)
由於一直沒收到調解會的通知..
7/8號我打去調解會問~結果他們說並沒收到我們的送件..
我又跑了一趟警察局找承辦員警..
他又說他忘了~他馬上幫我們送(第三次)
今天7/11號..下午我打去調解會問..又說沒收到= =
我立馬打去警局問..他居然說......
他裝進公文袋了~但是沒人手可以送..
我們這的區公所跟警察局貌似在隔壁....
他才說他馬上送(第四次)..........
至於會不會有下一次..我看機會很大= =
其實我是想問..一定要警察送資料過去我們才能去調解會調解嗎?
還是說可以自己找對方私下約好時間過去談?
可是這樣會不會有資料不全?
文長..感謝看完跟解答的各位大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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