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駕的人撞到...後續的法律問題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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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和阿姨在停紅燈時.遭酒駕的人從後方追撞.車子衝向對面車道.撞向安全島.....對方竟逃逸...之後被抓到車子後座半毀....還好觀察後人沒什麼事....在醫院時.警察打電話來催做筆錄....人都還躺著觀察作什麼筆錄啊!?之後竟還說我可以代替媽媽去做筆錄.我又不再現場.....警察應該到醫院做筆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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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avatarCarol2008-11-16
◎媽媽和阿姨在停紅燈時.遭酒駕的人從後方追撞對方竟逃逸...之後被抓到在醫院時.警察打電話來催做筆錄....人都還躺著觀察作什麼筆錄啊!?●刑法185之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警察此舉無非要將可惡的對方盡速移送法辦,當然人躺在醫院觀查中�
Andy avatarAndy2008-11-19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務必看完以下聲明,拙見才能替您解答:拙見並非專業人員,且因為事證認定不同,拙見無法看到當事人所提出之事證,僅能依據您單方面所做的說明作判斷,故無法保證對於您的問題能夠盡到多大的幫助;拙見仍相信法官為國家考試所篩選出來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