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撞後又被第二台車撞到車禍現場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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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3月12日的下午5點半左右
小魯我在台中市精武路往太平的方向

時速大約50~60km
行徑中前方的一台機車有減速的動作

看到前方減速我也立即的減速
而就在我剎車剛捏下去的同時(剎車燈亮但未作動)

感覺車屁股有騰空 接下來後輪鎖死
那時我有聽到後方有緊急剎車傳來的聲音

接下來回頭看發現追撞我的機車摔倒
當時車流量很大 不過我們並沒有移動車禍現場

而讓車子停放在內線車道
並撥打110報警等候警察及救護車到來


當時我的車損是後土除以及車牌被捲進車輪內


過了一下子後救護車到達現場進行救護作業時
有個女生閃過了第一輛追撞到我的GP之後

把我的迪爵給撞飛了
撞飛後我的後車燈整組、照後鏡碎裂
其他部分還待車行檢查


現場並沒有擺設三角錐以及其他警示物品


而目前想請教懂得或是遇過類似狀況的板友
我的車子被二次撞擊車尾

男生的部分我有詢問過 他有投保第三方
而女生只有強制險

目前我除了車損以外 還有行車紀錄器報廢
行車紀錄器是在第二次撞擊的時候損毀的


目前這樣的狀況 如果我要求償修車費用的話
該怎麼釐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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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5-03-13
應該是你要賠償後來的女車主,車禍妨礙交通致肇禍之類
的,通常就算不打算標示後移車也要有人稍微指揮好讓來
車能注意的
Dinah avatarDinah2015-03-13
救護車已經到場了,警方呢
Rae avatarRae2015-03-14
你未放置警告標示,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不負責任判斷,
後車主因或各一半。
Yuri avatarYuri2015-03-15
假設車禍後昏倒了沒辦法放標示,這樣也算嗎
Delia avatarDelia2015-03-19
樓上 特殊情況另外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