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機車逆向撞上,我的過失責任有多大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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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山路,對向機車少年與其它機車競速,導致速度過快,過彎不及逆向至我車之右前方(副駕駛座前方),發現我車後,急著轉回原來道而擦撞我車(或滑倒後擦撞我車),導致我車左前輪下方及駕駛座下方門檻下方有擦傷.我方車速並未超速,警局記錄為雙方均無煞車及擦地對方,左手骨折(下臂)以及顱內出血(輕微)--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7-03-30
1)首先告訴你.你完全沒有肇事責任的問題.好讓你安  心看完下列的分析與建議:2)既然有投保.本件交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就好.相信司  法.對方要提告訴.一切交由司法機關仲裁即可.3)對方肇事後.身體掉落位置.並非本案主要關鍵.因為  行駛方向+速度在撞擊後會出現可以合理�
Una avatarUna2007-04-01
所謂我方車速並未超速是指未超過該路段的速限,但依規定,過彎時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逆向要看道路中線是虛線還是雙黃線(一般山路彎道多為雙黃線)對方多項行為違規:1.超速而且有競駛之行為 2.機車未您靠右側行駛且超越雙黃線或道路中線。警局記錄為雙方均無煞車,表示您過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