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附上弱弱的初判表
http://ppt.cc/a7fb
4/16 第一次調解
逆向阿北沒來,雙掛號阿北沒有去領調解通知
只有我(兼後座代理人) 撞我的歐巴喪(他兒子陪同) 計程車司機到場
歐巴喪看起來傷都好了
因為阿北沒來,所以先調解歐巴喪小擦到我後座的事
過程中歐巴喪還怪我說因為我突然煞車他才從後面撞到我 (X! 有夠三寶)
幸好他兒子在旁邊說從後面撞上去是我們不對
最後跟歐巴喪以500和解
因為後座連絲襪都沒破,就只是小小的擦到
所以拿500當作慰問這樣
但歐巴喪跟計程車司機(鈑金凹陷) 都要找阿北求償
所以進行第二次調解
4/30 第二次調解
阿北一樣沒來,雙掛號一樣沒有去領
所以他們要去法院對阿北提告
應該就不干我的事了...
我跟阿北就想說算了,人車平安就好
其實我比較贊同misimisu大的說法
http://www.ptt.cc/bbs/biker/M.1363333470.A.140.html
歐巴喪從後面撞上來,自摔 ==> 活該,誰叫你不保持安全距離
計程車的求償也應該要找歐巴喪
不過初判表這樣寫,這兩位都找阿北求償
調解的過程很煩
尤其聽到歐巴喪說那句話,整個火都上來
這種三寶下次再追撞別人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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