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帝王條款…還是請大家小心啊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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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文字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2/2288714


影音新聞,這個影片比較清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5RKBjS5-S0



活生生的例子啊~~~ 早期聽的笑話原來是真的 (怎樣都得倒在斑馬線上)

只因為行人闖紅燈,在斑馬線上,結果初步的罰單騎士比行人還貴

希望大伙上路多小心了…這衝出來,要躲還真難啊

行人擺明沒注意車況、號制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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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7-02-19
真心覺得是鬼島...
Jacky avatarJacky2017-02-20
我是覺得這是正常的判決 台灣對於行人的路權一直沒很
重視 經過斑馬線時'應當"是要留意有無行人穿越才對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2-22
沒辦法啊....規定就是規定
Ethan avatarEthan2017-02-23
昨天看新聞有看到,雖然覺得有點過分,但沒辦法,法律就
是這樣規定的啊,唉..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2-26
這跟鬼島無關,行人是用路人中最弱勢的,國際法律也都
給予優先,跟台灣是不是鬼島一點關係都沒有。
Megan avatarMegan2017-03-01
看到班馬線就要小心 還有別一天到晚拿國外來比
Mia avatarMia2017-03-05
水準差多了好嗎...去過就知道台灣的駕駛人/用路人守法...
Carol avatarCarol2017-03-07
經過行人穿越道本來就要減速注意有沒有行人
行人違規罰300 未禮讓行人1200起跳 不要跟自己的錢包過
不去
Oscar avatarOscar2017-03-12
法律規定跟用路人的水準是兩件事,不要混為一談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3-14
是行人闖紅綠燈不是?如果今天是同樣綠燈機車右轉撞
到我覺得還可以,但他是突然衝出來==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3-19
之前去日本就算路人闖紅燈路過的車也是會停下來等他通過才
Enid avatarEnid2017-03-21
干判決屁事,現在只是警方依法開罰單,根本還沒進法院
Emily avatarEmily2017-03-24
繼續行駛,日本那邊駕駛只要看到路邊有路人速度就會放慢就
算我只是站在路邊沒幹嘛也是這樣..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3-25
大概就真的怕你突然跳出來給他撞吧..
Cara avatarCara2017-03-27
之前好像有PO版, 忘記是高雄版還是Biker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3-27
依照近期判決的走向,上法院騎士相當有贏面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3-28
這條款不止台灣有 的確行人最容易受傷需要條款保護
但這種衝出來的是要怎麼防
Lydia avatarLydia2017-04-01
會跟你說你車速過快
如果騎慢一點, 最好20 30 就什麼都可以避開
治標不治本的腦袋...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4-04
開內車道時碰過跨越分隔島草叢往前衝的..完全看不到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4-04
斑馬線本來就應該要減速 騎士活該
David avatarDavid2017-04-06
早說 我走路就不用看紅綠燈了
Yedda avatarYedda2017-04-07
當行人vs汽機車時,行人出事非死即傷,弱勢要保護。當機
Ida avatarIda2017-04-10
車vs汽車時,機車出事非死即傷,機車弱勢要禁行機車。哈
哈哈哈哈哈
Lydia avatarLydia2017-04-11
那你考駕照的當下就要抗議這條 拒考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4-12
這跟鬼島啥關係 騎車開車撞到人 跟人去撞車 兩個的受害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4-12
比例與程度相差太多了 所以才有所謂帝王條款 這種法律在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4-12
各先進國家都是常識了 你騎著 開著一個幾百公斤的機械
就是該有責任感 台灣人幾乎都沒有 這才是鬼島的原因
Puput avatarPuput2017-04-15
考照不是斑馬線停車再開?
Doris avatarDoris2017-04-16
這其實很值得以大法官會議解釋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4-21
那是因為考照場地上有管子沒停壓到會叫,但除了考場後地上
沒管子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4-25
說走路不看紅綠燈的那位大哥要用生命捍衛路權也真了不起喔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4-28
如果那名騎士有注意到急煞 卻被後面一起轉彎的汽車追撞
Sarah avatarSarah2017-05-02
那責任怎麼追究
John avatarJohn2017-05-03
後車全責不是嗎,未保持安全距離
Cara avatarCara2017-05-04
鬼島阿
Rachel avatarRachel2017-05-08
這是很正常的判決,十字路口本來就要減速。那台機車騎
士就是騎太快來不及減速。
Cara avatarCara2017-05-09
法條這樣寫就只能尊重
Linda avatarLinda2017-05-10
民智未開有啥辦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13
話說苦主在高雄板說他從頭到尾都含著煞車燈進彎道
Noah avatarNoah2017-05-16
看來以後走路只要有在斑馬線上就不用看燈號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5-20
你駕照雞腿換的齁 回去看看交通法規怎寫的 難怪台灣交通亂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24
推Ivan210
Emma avatarEmma2017-05-27
樓樓上的 目前法規 的確是給行人很大的路權,但 立法原意
人的本能都是趨吉避凶 怕痛的 不會有極端行為 但是
的確是有濫用法條的問題,如果可以舉止證反應不及或是行
人有故意找車撞的行為,行人霸王條款就無效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6-01
關鍵字 期待可能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06-0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至第139條規定,敘述如下:
(一)行走範圍規範: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
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
、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此例在穿越道奔跑上法院不見得會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