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誌異常害死大學生 判國賠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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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誌異常害死大學生 判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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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姓司機駕駛客運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見交通號誌亮綠燈繼續前進,同時間,騎機車的黃
姓男大生也見綠燈由東向西直行,當場遭客運輾壓死亡。黃的父母指控北市交通管制工程
處管理號誌不當,訴請國賠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交工處管理欠缺,判賠295萬元
,仍可上訴。

黃姓男大生(20歲)前年9月16日凌晨騎機車,沿北市長安西路由東向西行駛,經承德路
口時號誌顯示綠燈,持續前進;適逢羅姓司機開客運沿承德路由北往南前進,見交通號誌
顯示直行綠燈,跟著直行。

黃姓男大生疑似超速行駛,緊急煞車仍閃避不及,機車與大客車左側車身發生碰撞,黃遭
客運自左後輪輾壓,當場死亡。

黃姓男大生的父母提告主張,號誌因線路短路異常,十字路口同時顯示紅燈、直行綠燈、
右轉綠燈,北市交工處維護、管理不當導致意外,夫妻倆求償慰撫金、扶養費等共1518萬
元。

北市交工處辯稱該號誌通過驗收運轉多時,當天號誌同亮情事在警廣故障通報前,難以預
見而事先防範,且一得知異常隨即通知維修廠商,未怠於修復,交工處管理並無欠缺。

一審法院調查,本案發生時,號誌控制器因不明原因未回傳異常情況。二審法院認為,號
誌異常足以影響行車安全,交工處卻沒積極防止危險,與涉嫌超速行駛的黃姓男大生應分
別負8成、2成過失責任,判交工處應負國賠責任。

羅姓司機肇事後,賠償黃家80萬元,刑事部分被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7
月,緩刑5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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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6-10-17
唉...真衰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0-21
這真的是該怪政府 羅姓司機真倒楣
Erin avatarErin2016-10-25
騎士和統聯司機都很衰
Hardy avatarHardy2016-10-28
不是要特別去怪誰,但有時真的就算過綠燈也稍微減速看一下左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30
右有無來車最保險,畢竟被撞或撞到人對自己或別人都非好事
Doris avatarDoris2016-11-02
沒有該負責的公務員要負刑責嗎? 還真是好當
Hedy avatarHedy2016-11-04
比較常遇到倒數紅燈秒數到了不綠燈。
Hedwig avatarHedwig2016-11-09
紅燈倒數完還沒變綠燈就有一堆白目衝出去了
Zora avatarZora2016-11-10
保養的廠商不用賠償,廠商真好賺錢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1-11
國賠很合理 廠商不用賠就不合理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1-16
司機最倒楣,判刑根本就不合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18
司機超倒楣,還要賠80萬
Olga avatarOlga2016-11-20
要設計連鎖比較安全吧
Zanna avatarZanna2016-11-24
十字路口綠燈同亮可以很簡單的使用硬體互鎖線路來避免。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29
會搞到兩邊綠燈同亮本來就是草菅人命
Wallis avatarWallis2016-12-02
人命不到300萬
Harry avatarHarry2016-12-06
這件認定超速理由真可愛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2-08
噓腦殘過失致死罪 沒有過失哪裡的罪 為什麼死人一定要讓沒
罪的人頂罪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11
樓上,業務人所須負的注意義務是大於一般人的。再者
也判緩刑啊
Noah avatarNoah2016-12-15
樓樓上你怎麼知道沒過失?判決理由看過嗎?
Harry avatarHarry2016-12-20
過路口減速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