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客車頂安裝自行車架相關法律規範之疑問?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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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小客車頂安裝自行車架是否合法?法源依據為何?(是否需要到監理站驗車?)2.若自小客車頂安裝自行車架是屬合法,則把自行車放上車架來運送時,有無限制(比如限高、限重、貨數量等)或要求(綑紮穩固)?(請提供相關法條)3.自小客車利用車頂自行車架運送自行車時,可否開上高速公路?是否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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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0-08-01
需通過檢驗,即可上路。第二十三條  [函釋] 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 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 、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 機關辦理登記。 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 予檢驗外,餘均須檢驗合格。     第三十八條  [函釋] 車輛尺度、軸重、總重、後懸及段差之限制應依下列規 定: 一、尺度之限制:  (一)全長:     1.大客車不得超過十二.二公尺。     2.大貨車不得超過十一公尺。     3.全聯結車不得超過二十公尺。     4.半聯結車不得超過十八公尺。     5.小型車附掛之拖車不得超過七公尺。     6.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機器      腳踏車不得超過四公尺;汽缸總排氣量未滿      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之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二      .五公尺。  (二)全寬:     1.汽車全寬不得超過二.五公尺,其後輪胎外      緣與車身內緣之距離,大型車不得超過十五      公分,小型車不得超過十公分。     2.機器腳踏車除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外,重型      及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一.三公尺      ,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一公尺。  (三)全高:          4.小型車不得超過全寬之一.五倍,其最高不      得超過二.八五公尺。     5.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二公尺。     5.機器腳踏車不得超過二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