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有些人坐在別人機車上
有些單純坐者的請他離開就沒事了
可是不能接受 為何沒有我的允許可以
更可惡的在上面聊天抽菸吃檳榔
甚至還留下垃圾 給你按開關扳東西
是說好像都沒有法律可以管管
能罰的只有移機車造成刮傷毀損而已
但機車是私人財產 坐在上面真的沒違法嗎?
不但沒經過車主同意 還有被使用上的顧慮
我就不信躺在別人汽車引擎蓋上面會沒事
很多人就覺得機車便宜可以很隨便
覺得移機車很奇妙 沒劃車格的就算了
有劃車格的你也要挪位置出來
今天不管腳踏車還是跑車 私人財產怎可以被無故碰?
這不是大驚小怪 應該是他人財產保障的概念吧
民法184 (侵佔權利)
刑法354 (毀損器物罪)
刑法335 (普通侵占罪)
查到的這三條似乎都保障不了被他人坐機車
那我們是不是能夠聯署立新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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