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道路上塞車時,有時會看到紅牌重機從車陣中穿梭,
而以台灣目前的交通法規來講,這樣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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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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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初在爭取直接左轉路權時,重機認為應比照汽車,不須兩段式左轉,
可是當大家塞在車陣當中的時候,有些重機騎士又認為自己是機車了,不用跟著塞車,
爬文看到有人持的理由是,重機可能會被後方來車撞上危險,所以可以鑽,
說實在的,那重機也不應該開放直接左轉,因為有可能會被對向直行車撞上,
無論騎車還是開車上路,本來就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如果只是自認為這樣危險,就不必遵守,實在難以令人苟同,
何況現在開車的都已經漸漸的能把紅牌重機視同汽車一樣看待,
有些紅牌騎士卻又自己作出一些跟騎小綿羊一樣的行為,
開車的都搞不清楚了,倒底是要把紅牌重機當成汽車還是機車?
個人也是有一張大型重機的駕照,也算是重車一族,討論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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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台灣目前的交通法規來講,這樣是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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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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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當初在爭取直接左轉路權時,重機認為應比照汽車,不須兩段式左轉,
可是當大家塞在車陣當中的時候,有些重機騎士又認為自己是機車了,不用跟著塞車,
爬文看到有人持的理由是,重機可能會被後方來車撞上危險,所以可以鑽,
說實在的,那重機也不應該開放直接左轉,因為有可能會被對向直行車撞上,
無論騎車還是開車上路,本來就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如果只是自認為這樣危險,就不必遵守,實在難以令人苟同,
何況現在開車的都已經漸漸的能把紅牌重機視同汽車一樣看待,
有些紅牌騎士卻又自己作出一些跟騎小綿羊一樣的行為,
開車的都搞不清楚了,倒底是要把紅牌重機當成汽車還是機車?
個人也是有一張大型重機的駕照,也算是重車一族,討論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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