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齡橋引道閃躲路人摔車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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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在今天下午15點從士林監理站往社子方向上橋
在引道靠右過彎時突然遇到兩女一前一後
逆向牽著U-bike要下來
一時反應不及為了閃躲而向右倒摔車
http://i.imgur.com/38UhYAu.jpg
當時腳被車壓住,感謝後方騎士幫我扶起來
當下有直接報警處理,現在是希望能和解
請問一下各位前輩,那兩位路人除了我的後照鏡
一開始稍微擦到他們的腳踏車 並沒有受傷
我主要是身體右半邊手肘 大腿 腳踝擦傷挫傷
而機車則是防燙蓋爆掉以及右半邊車殼擦傷
不過身上穿的外套 褲子 鞋子都爆了

像這種情形 我應該沒有肇責吧?
如果我希望他們賠償我所有醫藥費 車損以及衣物的損失 這樣會不合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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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6-03-08
痾 抱歉 好像沒有選到分類
Una avatarUna2016-03-09
在文章列表按大寫的T可修標題
Erin avatarErin2016-03-09
感謝 已修改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3-12
申請事故鑑定吧!
Mary avatarMary2016-03-12
那地方人可以走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3-14
應該慶幸好險有擦到他們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3-16
我在民生社區也遇過越中線的老榮民,一副死不賠錢
的態度,最後車行好說歹說才不情願賠一半
Megan avatarMegan2016-03-20
逆向牽腳踏車0.0?
Lucy avatarLucy2016-03-23
而且腳踏車沒"強制險"這東西,不賠你車也沒轍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3-26
打錯,強制險是賠人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3-31
肇事鑑定有期限喔 時間內要做 過期就不行了
建議先做 用不用的到再說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4-04
兩女應該長不錯(誤) 原po好人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04-04
負責是對方的義務 你會不會想太多
Susan avatarSusan2016-04-08
逆向者當然是100%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