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20點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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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於八德路四段約監理站前發生小車禍沒有很嚴重,鑑定報告也還沒出來由於我是直行車而撞到的自行車未在路口突然左轉我閃避不及就撞上了(承認技術不好..)當時有煞車及閃避車速約47公里左右我想知道限速是多少還有到底是誰對誰錯還請各位替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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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10-09-22
1.市區道路一般限速是50KM/hr吧2.現在以路權的概念來看,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所以肇事責任應該是對方負主責喔!!不知道當時現場有沒有備案呢?如果有的話,請在30天後憑"事故處理聯單"及身份證件,到當初處理事故的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約7天後您就會收到分析表和現場圖及照片,分析表上就會對雙方的肇事責任做出初步的判定..到時再來談賠償的問題,會比較好喔!!...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9-19
誰對誰錯這不一定一切要交由報告來看但通常路權好像都是以直線車為主要是她突然左轉或許你勝面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