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車禍之過失傷害罪問題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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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在3月14日~因我還在當兵~那天禮拜二~因特殊因素~出了營輔導長的公差~晚洽公單開晚上9點半~15日6點~事情發生在12點30左右因為3月14日是白色情人節~2月14日情人節我們沒過到~因為當兵所以我就打電話給我女朋友~我們都很開心可以在一起所以我就去他家載他~在回來途中~跟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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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07-07-12
我女朋友家長認為~假如要告對方(肇事者)也要連我(駕駛者)也告下去就是2個都要告刑法第284條:屬[告訴乃論],被害人或其家屬,有權二個都告也可以單獨告任何一方。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肇事責任:不
Olive avatarOlive2007-07-10
你的問題重點有兩個:一、如果女友家長要告對方,是否一定要連你一起告?二、如果女友家長連你一起告,是不是會受到軍法審判?我先聲明:你問的都是「刑法」方面的問題,並不包括「民法」的求償,所以我先回答刑法的相關部分我的回答如下:一、你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284條第1項的「過失傷
Iris avatarIris2007-07-09
我問過我們軍法官,根據他看完你所發問的問題之後,有下列問題:一、你的洽公單可能是無效的,因為洽公單是08:00至22:00所使用的,如須洽公至隔天應填寫公假假單,(不知你所謂的假單是洽公單還是公假假單?)二、你若是出公差期間從事個人事務就是違法的行為。三、身為政戰監察人員的營輔導長知��
Jake avatarJake2007-07-08
圖片參考:http://takela.myweb.hinet.net/icon1.gif另軍審法第一條規定,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軍審法規定追訴審判;為加強管理軍人,草案擬改為現役軍人犯罪涉刑責者,均依軍審法之規定追訴審判。司法院及法務部認為當初是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才設計軍事審判的特別訴訟程序�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7-07-09
你的女友有權利向你和他要求賠償依照肇事責任比例你和他分擔你女友的部分現場圖照片肇事研判表出來了麼?記得去向承辦員警申請可大約知道肇事責任若想更為精準可花3000申請鑑定再來談和解的事情女友那邊盡最大誠意安撫台中地區請來信[email protected]請附貴姓與電話2007-07-0901:40:25補充:圖借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