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車禍,經過兩次調解,我非常有誠意要跟她和解(肇事責任她7:我:3)對方砍價錢,我
接受了,原本2/14要修車,結果傍晚打電話來說必須和解才能,不然不能和解,也說妳當
下還可以走路,在派出所跟警察聊天,也脫了六小時才就醫,你的傷不能全算我的,還因
為這樣離職,我要求第二次金額和解大約一萬五那裡,她堅持不要,只想賠修車不賠薪水
,薪水部分她要她要強制險保險公司跟我的第三責任保險公司對談,已經跟她說保險不處
理,還跟我說那是妳的保險公司業務問題
對了她跟我說我不需要你賠我(干我捨事)
還跟我說你如果跟我求精神賠償,我也要跟你求精神賠償(她沒受傷)
她的神邏輯很多
想問各位我如果提出過失傷害,她如果要求我撤銷告訴,才能和解,我需要鳥她嗎?
對了她好像是一位某地方國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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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了,原本2/14要修車,結果傍晚打電話來說必須和解才能,不然不能和解,也說妳當
下還可以走路,在派出所跟警察聊天,也脫了六小時才就醫,你的傷不能全算我的,還因
為這樣離職,我要求第二次金額和解大約一萬五那裡,她堅持不要,只想賠修車不賠薪水
,薪水部分她要她要強制險保險公司跟我的第三責任保險公司對談,已經跟她說保險不處
理,還跟我說那是妳的保險公司業務問題
對了她跟我說我不需要你賠我(干我捨事)
還跟我說你如果跟我求精神賠償,我也要跟你求精神賠償(她沒受傷)
她的神邏輯很多
想問各位我如果提出過失傷害,她如果要求我撤銷告訴,才能和解,我需要鳥她嗎?
對了她好像是一位某地方國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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