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車走路被撞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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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幫家人走路牽機車

走在路上被汽車小擦撞

機車有倒地

朋友的身體沒有明顯的外傷


有熱心路人幫忙報警

汽車車主自知理虧表示如果機車有損壞願意賠償

有留電話給家人

家人就決定私下處理

沒有給警察測量寫筆錄


我告訴朋友沒有向警察登記留個紀錄

怕日後會有糾紛

我建議他去事後報案

比較有保障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朋友有提到不確定強制險到期沒

假設強制險到期

事後報案會被監理站開沒有強制險的罰單嗎?


我自己判斷應該是不會

朋友走路是行人

主體是行人

牽車沒有駕駛行為

牽車要出險保險公司也不受理

這是屬於汽車撞行人

行人的機車算是財產

是民事求償

事後報案沒有法律效力

只是留個資料紀錄保障雙方

雙方沒有走車禍鑑定

沒有走法院

應該不會上傳資料被監理站開未保強制險


請問我的判斷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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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10-09
一開始就錯了,有任何糾紛,先報警 保障自己權益
Selena avatarSelena2018-10-12
好像很多人車禍都怕麻煩不叫警察?
Puput avatarPuput2018-10-14
先報警
Eden avatarEden2018-10-19
講私了又報警 是誰都會不爽....
Yuri avatarYuri2018-10-22
通常說要私了的大部分都給你擺爛啦
Adele avatarAdele2018-10-23
要私了就當下直接掏錢賠償的那種才OK,之後再談的,保證。
Emily avatarEmily2018-10-26
怕麻煩不叫警察才是真正麻煩的開始
Jacob avatarJacob2018-10-27
案例都多少件了 還是有人不先報警
Eden avatarEden2018-10-29
這跟本是回馬槍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8-10-31
當初也是對方說會賠所以就沒報警 後來對方反悔 害
得我昨天去警局告他過失傷害 幹麻煩死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1-01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45號交通事件裁定,「駕駛
機車」,係指駕駛機車、使機車移動、行駛在道路上,亦即凡
以人力、電力、獸力或其他方式,使機車在道路上行進,均屬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11-01
以人力使機車移動,算駕駛
James avatarJames2018-11-05
當下沒報警,事後就有得吵了,誰知您的車損是我造成
Mary avatarMary2018-11-06
要保險理賠的話,就必需報警, 對方不報,就表示沒保或不
打算賠。 先報警就對了
Zanna avatarZanna2018-11-11
真相信喔。趕快電話錄音和調堅視器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11-12
1941年6月22日,希特勒撕毀德蘇互不侵犯條約揮軍進攻蘇
Mia avatarMia2018-11-14
聯,有簽條約的都能反悔了,何況口頭約定。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11-16
聽過私下和解的案例只有一個讓我信服 朋友停在路邊的三代
鵝被撞爛 對方下車就是十萬拿出來拜託他不要報警 這種我
覺得非常可以
Lily avatarLily2018-11-18
其他沒馬上掏錢的十個有十個不是擺爛就是當菜市場在殺價
Xanthe avatarXanthe2018-11-20
誰會隨身帶十萬現金,還是你朋友有自備刷卡機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11-21
M大那個可能是剛好有不法勾當吧,所以才有大量現金
跟求不要報案。
Lauren avatarLauren2018-11-22
M大那個根本是藥頭吧
Edith avatarEdith2018-11-26
所以才那麼怕警察阿 不過無所謂 總之有錢買新車就好(聳肩
現金到手才是真的 什麼保證都是屁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1-27
被撞直接領 賺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11-30
太爽喇,十萬xdd
Ivy avatarIvy2018-12-02
車禍一定要馬上報警跟不要移動現場,不然只會遇到死不認
Mary avatarMary2018-12-06
的人,無照駕駛肇事的人都很敢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2-08
之前就是遇到這種人還被對方騙要我移動現場,後來被警察
教育說以後遇到這種事就是報警加不要移動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