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對而反對? -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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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原文恕刪

其實我是相信原PO沒有惡意的,只是想表達現在台灣用路狀況的混亂。


不過其實這跟要不要還權於民*,其實未必有重要的關聯...


這篇也讓我想問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應該是先有"法制",還是先有"法治"?」

前者指的是制度面以及規範面的問題,

後者則是"依法而治"的思想,對人民來說某方面就是"守法"的觀念。


很直觀的想法是,如果連規範(該守的法)都沒有,我們要如何守法?

但是我認為,

如果一個規定出來,人民根本沒有"應該遵守他"的觀念,那麼規定有啥用?


今天國道的規定,很明顯有法源依據了

但是交通部就是不公告,這種政府帶頭不遵守"法治"思想的做法,才是我覺得最可恥的



*還權於民:在這裡不使用"開放"一詞是因為,

"開放"一詞蘊含了"這東西本來不應屬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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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ψ
|| | | |
|| | | | 騎士: ██
|| | | |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車 |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This is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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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7-15
對犯賤人數多的國家,必須先有法制
Elma avatarElma2012-07-16
可惜我們連政府都是犯賤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2-07-21
推註解,本來就不是「提升」路權,有繳一樣稅金就應
有同等路權,不然繳辛酸的嗎...@_@?
Lydia avatarLydia2012-07-21
我傾向把我多繳的錢還給我 沒興趣上國道跟台客玩命
Lauren avatarLauren2012-07-23
歸還路權,覺得配套不夠好,有危險性的,當然可以不
要上去跑,但不能用這理由禁止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2-07-23
中墾推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7-26
推一二樓 政府一樣犯賤
Elma avatarElma2012-07-30
可以問原PO,在圖中我機車應該其哪呢??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