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突然逼近機車導致摔車 - 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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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攝影機看到那台紅色汽車前方也有一台車
所以機車想連超兩台一開始就不對在先
汽車則是要超車但沒注意到後方有車逼近 就直接切出來
所以應該是一半一半
不過要論防衛駕駛的觀念 機車應該要試著減速但不要閃
閃不過救用最輕的方式撞上去才是比較安全的
我騎小車 遇到汽車突然變向我都是這樣
萬一妳一個沒閃好摔車了 警察會認定你是自摔而不是事故(台灣的法律阿)
既然殺不住乾脆就頂上去 再來吵誰對誰錯(一般來說突然變向的一定吃虧)



※ 引述《coldcoldcold ()》之銘言:
: 台灣開放快速道路沒多久,就常常看到一些騎士遇到汽車逼機車的文章
: 昨天剛好看到一段類似的影片,而且機車也摔車了 囧"
: 在前方的監控設備,對於發生的經過會有完整的紀錄
: 要不然以台灣大部份人的觀念,事故後都會說是騎士騎太快吧...XD
: 到時候就有理說不清了
: 影片 → http://blog.xuite.net/chshs.band/cold/16520389
: 汽車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偏離車道導致機車閃到旁邊小水溝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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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08-04-05
大多人的第一個反應都是閃吧 很難在那麼短的時間作判斷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8-04-06
第一時間先練好習慣剎車真的是比較有利
Thomas avatarThomas2008-04-07
煞不住會被開單...未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前車的錯
Rebecca avatarRebecca2008-04-11
因為我吃虧過
Steve avatarSteve2008-04-13
問題是對方式突然變相本來就和安全距離無關
Queena avatarQueena2008-04-14
為保持諳全距離的前提下是在 同一車道上才可以主張
特別是路邊汽車突然開車門 你的安全距離怎麼算?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8-04-16
我上次就是這樣故意去頂突然打開的車門
私底下警察還說我這樣說很"滑頭"因為除非我超速
Oliver avatarOliver2008-04-17
否則絕對是汽車車主要負擔全部的肇事責任
Olga avatarOlga2008-04-18
問題超速不好認定....所以台灣才都算後車的錯啊..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