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任幼女自行過馬路害人摔車 被訴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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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
母任幼女自行過馬路害人摔車 被訴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73569.shtml

宜蘭縣1名陳姓婦人送小六女兒上學,在校門口對街將女兒放下,
任其獨自穿越馬路,被吳姓機車騎士撞上,雙方互控過失傷害,
法院判吳無罪,但宜蘭檢方認為陳婦任由未滿14歲孩童穿越馬路,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且已被鑑定為肇事主因,因此將陳婦起訴。

此案發生在前年12月27日,車禍發生後,陳姓婦人以女兒臀部挫傷,控吳過失傷害,
宜蘭地方法院上月初一審判決吳無罪,理由是陳婦和女兒說法與醫院函覆內容不同,
且女童隔了6天才就醫,也未有任何復健紀錄,難認定女童因車禍受傷。

而吳姓騎士因車禍造成雙膝、左腕、右肘、右背挫傷等,也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宜蘭檢方調閱基宜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書及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覆議會鑑定結果,都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有無來車為肇事主因,
且陳婦讓未滿14歲學童擅自穿越道路,也有違規定。

檢方表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14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
依事發時狀況,陳婦並無不能迴車到校門口,
讓女童直接在校門口同側下車的情形,因此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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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擊證人向法官陳述,女童遭撞後自己爬起,看不出來有任何傷害。
此外,陳母與女童在庭訊時也供稱,事後並沒有就醫。法院判決吳男無罪。
挨告的吳姓騎士被判無罪後當庭反控女童母親觸犯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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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5-01-11
X寶的教育,不能等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1-15
這三寶媽想害死小孩嗎
Iris avatarIris2015-01-19
小六了不會自己過馬路?是養小孩還是養智障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20
樓上說話可以有點口德,已經人身攻擊了
Kyle avatarKyle2015-01-24
三寶養成計畫
Puput avatarPuput2015-01-25
一次就吃兩碗三寶飯...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1-27
推法官英明
Susan avatarSusan2015-01-29
三寶不解釋啊
Carol avatarCarol2015-01-30
14 歲... 好嚴苛阿 Orz
Jack avatarJack2015-02-03
重點是穿越車道吧.媽媽在場.還讓小孩擅自穿越車道.沒有教
Linda avatarLinda2015-02-04
育走行人穿越線.也沒教小孩穿越車道要注意左右
Carol avatarCarol2015-02-07
某樓頗脆弱 我倒覺得三樓講得蠻不錯的阿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2-10
一開始以為是6歲,發現是14歲後有點傻眼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2-14
小六還這樣子有點誇張 小一我就被訓練自己搭公車回家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2-18
三寶阿,上新聞還振振有辭
Joseph avatarJoseph2015-02-18
國中了還被認定家長沒帶過馬路有疏失,這檢察官有恐龍傾向
Eartha avatarEartha2015-02-20
雖然過馬路都不會看車有點扯,但此判決一出,大概很多父母
Freda avatarFreda2015-02-24
會到15歲以前都不敢讓孩子自己過馬路,否則出意外自己會
吃上官司
Tracy avatarTracy2015-02-27
這種人活著真是台灣的悲哀
John avatarJohn2015-03-03
推法官 我會教小孩要看紅綠燈過馬路 不是行人最大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3-08
三寶就算不上車還是能惹事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3-09
不判父母就判小孩,沒差別。重點在穿越馬路,不是過馬路
Hedy avatarHedy2015-03-11
檢察官依法起訴,結果被人說孔龍傾向。不知道是誰恐龍。
Cara avatarCara2015-03-14
依法14歲就是無行為能力跟限制行為能力的分隔啊…不
太懂這法官哪有恐龍@ @
Olive avatarOlive2015-03-17
無行為跟限制行為的區隔是七歲吧@"@
Yedda avatarYedda2015-03-22
三寶不也是變向的損人嗎XD
Edith avatarEdith2015-03-24
所以大家覺得以後小孩到15歲以前,都不能讓小孩自己過馬路?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3-27
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分隔是7歲...照某些板友邏輯
Madame avatarMadame2015-03-31
到小孩國中畢業都要帶他過馬路,出了事情父母要負責
Annie avatarAnnie2015-03-31
如果是我理解錯誤的話,那是我的問題,以後我如果有小孩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04-02
我會帶他過馬路到國中畢業為止,我自己國小3年級自己過馬路
John avatarJohn2015-04-02
我收回恐龍的說法,如果一定要有個責任歸屬當然是這母女錯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4-05
但還是覺得起訴或許有點小題大作,容易造成如14歲以前
Ina avatarIna2015-04-09
都不能讓小孩自己過馬路,以免出意外還吃官司這種效應
Necoo avatarNecoo2015-04-13
判決剛好而已,不得「疏縱」不就是不能讓小孩當作馬路
他家開想闖就亂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