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行車紀錄器後第一次檢舉別人,用的是台中交通局的檢舉網頁
現在有個疑問 信件中表示"來信已收悉!我們已轉以下相關單位,並持續追蹤盡速回覆: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預定結案日期:2018-06-15"
我看日期已經超過15號了,超出他預定的日期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畫面很清楚車牌也拍的一清二楚 所以有疑問。
順便請問有檢舉過的 最久讓各位等結案信件 大概等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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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個疑問 信件中表示"來信已收悉!我們已轉以下相關單位,並持續追蹤盡速回覆:
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預定結案日期:2018-06-15"
我看日期已經超過15號了,超出他預定的日期 請問這是正常的嗎?
畫面很清楚車牌也拍的一清二楚 所以有疑問。
順便請問有檢舉過的 最久讓各位等結案信件 大概等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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