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罰單後面是寫汽車駕駛人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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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因機車停在紅線,而被開了單子,但是我並沒有簽名,只有一張紙貼在我的儀表上,上有違規地點違規時間及車號,但後面的字是寫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ㄧ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但是我騎的是機車,為何會是寫汽車駕駛人的罰單,如果是機車駕駛人的話,我還會欣然接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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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avatarTracy2008-04-11
上一位發問者,很明顯地,是引用網路的文章(從文字的敘述就知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器腳踏車)。由上可知,機器腳踏車(一般人俗稱的機車)是汽車的一種。汽車的分類如下:一、客車:(一)大客車:座�
Agnes avatarAgnes2008-04-11
首按,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關文書送達之程序,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五條定有明文。道路交通違規事件之行為人,若對於遭舉發違規之事實不服時,得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9條第1項之規定,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苟行為人對於遭舉發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