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機車撞機車,行駛快車道車禍 - 自行車Odelette · 2010-09-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A與B都騎機車騎在汽車快車道A原本騎在B前面(時速約30~40)B突然由左邊(靠近分隔島那邊)超A的車結果因為離A車太近導致A摔車(往右摔)之後有目擊證人看到B車押在A車上面可是B車人自行移動車子道旁邊機車道之後警察來了A車人做救護車走B車人跑去做筆錄B跟警察說他們是在機車道發生車禍(可事實他們是在��自行車All CommentsAdele2010-10-03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若依文中所述之肇事經過情形來看A與B都騎機車騎在汽車快車道A原本騎在B前面(時速約30~40)B突然由左邊(靠近分隔島那邊)超A的車結果因為離A車太近導致A摔車(往右摔)}對方車超車不當應為肇事主因我方車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對方理應負擔全部的肇事責任!!2.��Jack2010-09-30【B跟警察說他們是在機車道發生車禍(可事實他們是在內側快車道)】B如此陳述是自打嘴巴,雙方碰撞位置在快車道上必留下痕跡(地面刮痕、擦痕或散落物),若B自述在機車道發生,如此警方將認定B由機車道向左變換至快車道導致事故,B仍為肇事主因。2010-10-0113:13:01補充:B現在死不認錯!!一直認為A是撞Related Posts電動車的電池壽命111交通事故初判表正確性?...15點從板橋騎腳踏車到新莊棒球場不知如何是好的女人!!95年的標誌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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