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就是沒路權 - 機車
By Yedda
at 2014-12-01T23:15
at 2014-12-01T23:1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vettelking (gg)》之銘言:
: 現行法條 第 99 條
: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 依下列規定行駛:
: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 、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 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能力比較差?
: 法規好像沒叫機車行駛內側道??!
: 即使在單行道也要行駛在左右兩側
: 我想法規的用意是在保護機車駕駛
: 不知道為什麼有觀念想行駛中間?
: 或許行駛中間是用來防避汽車切入車道等
: 我想駕駛觀念應該要在提升
: 絕對路權也不是這樣用
: 另外你的後面還有一個生命,就算你不為你的生命著想,也應該為後面的人著想,
: 你要讓後座的人感覺到不安全嗎?
: 如果假設你後面是砂石車跟水泥車?
: 你還敢這樣騎?
: 想想上次的新聞兩輛機車在內車道
: 等待前方事故要超車,結果被砂石車追撞
: 如果你不想理法規也要為另一個人著想
: 是我被載我也不想載我的人騎在汽車道
好讀版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17446937.A.E16.html
以下分五節敘述,文長注意
1. 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2. 台灣機車分類
3. 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4. 路口的直行 & 轉彎
5. 普遍的誤解
一、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台灣的兩段式左轉,源自日本的兩段式右轉
http://goo.gl/KBm79y
日本規定「原動機付自転車」需要兩段右轉,其定義為:
●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
●不得雙載
●速限30Km/H
http://goo.gl/q6IMhs
50~125cc的機車稱為「小型自動二輪車」,125~400cc為「普通自動二輪車」
●不得兩段轉
●可雙載
●速限60Km/H
http://goo.gl/kOuo29
http://goo.gl/R3utSJ
50cc不僅加速度慢且速限30Km/H,無法跟上車流
因此必須兩段轉,落實車速分流的精神
------------------------------------------------------------------------------
二、台灣機車分類
在台灣,機車分為三種
●普通輕型機車:~50cc
●普通重型機車:50~250cc
●大型重型機車:250cc~
在法律上,機車屬於汽車的一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8 款
http://goo.gl/h3ELUV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
http://goo.gl/EwiFU8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 條第 6 項
http://goo.gl/w3JWt4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六、機車:
慢車則是自行車、三輪車和獸力車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
http://goo.gl/OQ4v2a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
http://goo.gl/HbS3As
------------------------------------------------------------------------------
三、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台灣針對機車設有一些限制,其中以「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為代表
普通輕型/重型機車須遵守上述兩項,大型重型機車則不受限
●禁行機車:
劃設於快車道,250cc以下車輛不得行駛
僅能行駛未劃設禁行機車之快車道 (機車屬於汽車)、機慢車道
250cc以上無限制
標線分為警告、禁制、指示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8 條
http://goo.gl/dLm8Ur
一、警告標線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線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三、指示標線 用以指示車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左彎待轉區、行人
穿越道等,期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進行方向及路線。
「禁行機車」屬於「禁制標線」
http://goo.gl/zbDFE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64 條
禁制標線區分如下:
八、「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需要注意的點有三
1.禁行機車 (禁制)
2.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 (禁制)
3.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指示)
標誌分為警告、禁制、指示、輔助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0 條
http://goo.gl/Qgj8co
一、警告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誌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三、指示標誌 用以指示路線、方向、里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
四、輔助標誌 除前述三款標誌外,用以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所設立
之標誌或標牌。
「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屬於「禁制標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65 條
http://goo.gl/h4UeGI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遵 20.1」,用以告示左(右
)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
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
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
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
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屬於「指示標線」中的「輔助標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0 條
http://goo.gl/Acjy6K
指示標線區分如下:
三、輔助標線:
(四)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1 條
http://goo.gl/fxrp4l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
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
凡是路口出現禁行機車、藍色待轉牌,其為禁制屬性
需要嚴格遵守,就必須兩段式左轉
而待轉格是輔助標線,是讓駕駛人易於識別
不作為兩段式左轉的唯一依據,換言之
待轉格是告知你「可以這麼做」,而非「一定要這麼做」
------------------------------------------------------------------------------
四、路口的直行 & 轉彎
汽車在路口要轉彎,必須遵守規定
左轉時,離路口前三十公尺需打方向燈換入內側車道
右轉時,一樣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換入外側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http://goo.gl/d2OQHp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機車另有規定,同樣依照標誌或標線行駛
無標示者才依99條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http://goo.gl/OIDK47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交通部對於機車轉彎的問題,講得很清楚
http://i.imgur.com/QU5p1jF.png
有關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機車
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係得由內側車道
逕行左轉,並無法規疑義
------------------------------------------------------------------------------
五、普遍的誤解
台灣長期以來扭曲的交通政策,使大眾認為
路邊=安全、慢=安全、待轉=安全
但交通部運研所研究表示,機車行駛路肩、路緣風險比行駛慢車道高七成七
在機車優先道上的傷亡風險最高
http://www.iot.gov.tw/ct.asp?xItem=657249&ctNode=1066&mp=1
該慢不慢,該快不快才是問題
雙腳放下、搖搖晃晃的三寶很安全嗎?
待轉其實是假議題,實際上只是人的問題
路上太多從最內側直接切出右轉、最外側直接切左轉的「四輪汽車」嗎?
好危險,怎麼不叫這些人去待轉呢?
能跟上車流、正確變換車道、使用方向燈&注意後方,這種人不論什麼車都能安全駕駛
強迫待轉政策長期下來,大部分人被訓練到只會待轉,不會直接轉
沒有必要的單行道、小巷子也在待轉
慢慢右靠後猛然左轉,不看後面也不打燈
有比直接轉比較安全?
此外,大型重機可上快車道直接左轉
有人會說大重的速度不能跟普重比,舉個例子
宏佳騰有一台大羊 Elite
Elite 250排氣量:249cc (白牌)
Elite 300排氣量:251.1cc (黃牌)
排氣量差2.1cc,前者要待轉、後者可以上快車道
一台安全一台危險?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因素?
值得好好思考
--
: 現行法條 第 99 條
: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 依下列規定行駛:
: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 、右側車道行駛。
: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 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 不知道是不是我解讀能力比較差?
: 法規好像沒叫機車行駛內側道??!
: 即使在單行道也要行駛在左右兩側
: 我想法規的用意是在保護機車駕駛
: 不知道為什麼有觀念想行駛中間?
: 或許行駛中間是用來防避汽車切入車道等
: 我想駕駛觀念應該要在提升
: 絕對路權也不是這樣用
: 另外你的後面還有一個生命,就算你不為你的生命著想,也應該為後面的人著想,
: 你要讓後座的人感覺到不安全嗎?
: 如果假設你後面是砂石車跟水泥車?
: 你還敢這樣騎?
: 想想上次的新聞兩輛機車在內車道
: 等待前方事故要超車,結果被砂石車追撞
: 如果你不想理法規也要為另一個人著想
: 是我被載我也不想載我的人騎在汽車道
好讀版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17446937.A.E16.html
以下分五節敘述,文長注意
1. 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2. 台灣機車分類
3. 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4. 路口的直行 & 轉彎
5. 普遍的誤解
一、兩段式轉彎的起源
台灣的兩段式左轉,源自日本的兩段式右轉
http://goo.gl/KBm79y
日本規定「原動機付自転車」需要兩段右轉,其定義為:
●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
●不得雙載
●速限30Km/H
http://goo.gl/q6IMhs
50~125cc的機車稱為「小型自動二輪車」,125~400cc為「普通自動二輪車」
●不得兩段轉
●可雙載
●速限60Km/H
http://goo.gl/kOuo29
http://goo.gl/R3utSJ
50cc不僅加速度慢且速限30Km/H,無法跟上車流
因此必須兩段轉,落實車速分流的精神
------------------------------------------------------------------------------
二、台灣機車分類
在台灣,機車分為三種
●普通輕型機車:~50cc
●普通重型機車:50~250cc
●大型重型機車:250cc~
在法律上,機車屬於汽車的一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8 款
http://goo.gl/h3ELUV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
http://goo.gl/EwiFU8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機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 條第 6 項
http://goo.gl/w3JWt4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六、機車:
慢車則是自行車、三輪車和獸力車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
http://goo.gl/OQ4v2a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條
http://goo.gl/HbS3As
------------------------------------------------------------------------------
三、法規對機車的特殊限制
台灣針對機車設有一些限制,其中以「禁行機車」和「兩段式左轉」為代表
普通輕型/重型機車須遵守上述兩項,大型重型機車則不受限
●禁行機車:
劃設於快車道,250cc以下車輛不得行駛
僅能行駛未劃設禁行機車之快車道 (機車屬於汽車)、機慢車道
250cc以上無限制
標線分為警告、禁制、指示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48 條
http://goo.gl/dLm8Ur
一、警告標線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線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三、指示標線 用以指示車道、行車方向、路面邊緣、左彎待轉區、行人
穿越道等,期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進行方向及路線。
「禁行機車」屬於「禁制標線」
http://goo.gl/zbDFEI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64 條
禁制標線區分如下:
八、「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需要注意的點有三
1.禁行機車 (禁制)
2.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 (禁制)
3.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指示)
標誌分為警告、禁制、指示、輔助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0 條
http://goo.gl/Qgj8co
一、警告標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
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
二、禁制標誌 用以表示道路上之遵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規定,告示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嚴格遵守。
三、指示標誌 用以指示路線、方向、里程、地名及公共設施等,以利車
輛駕駛人及行人易於識別。
四、輔助標誌 除前述三款標誌外,用以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所設立
之標誌或標牌。
「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屬於「禁制標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65 條
http://goo.gl/h4UeGI
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遵 20.1」,用以告示左(右
)轉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
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
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
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
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
「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屬於「指示標線」中的「輔助標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0 條
http://goo.gl/Acjy6K
指示標線區分如下:
三、輔助標線:
(四)機慢車左轉待轉區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1 條
http://goo.gl/fxrp4l
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
駛人分段行駛。視需要設於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
凡是路口出現禁行機車、藍色待轉牌,其為禁制屬性
需要嚴格遵守,就必須兩段式左轉
而待轉格是輔助標線,是讓駕駛人易於識別
不作為兩段式左轉的唯一依據,換言之
待轉格是告知你「可以這麼做」,而非「一定要這麼做」
------------------------------------------------------------------------------
四、路口的直行 & 轉彎
汽車在路口要轉彎,必須遵守規定
左轉時,離路口前三十公尺需打方向燈換入內側車道
右轉時,一樣三十公尺前打方向燈換入外側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http://goo.gl/d2OQHp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機車另有規定,同樣依照標誌或標線行駛
無標示者才依99條為準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http://goo.gl/OIDK47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交通部對於機車轉彎的問題,講得很清楚
http://i.imgur.com/QU5p1jF.png
有關同向三車道以上路段如未設置禁行機車
或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時,係得由內側車道
逕行左轉,並無法規疑義
------------------------------------------------------------------------------
五、普遍的誤解
台灣長期以來扭曲的交通政策,使大眾認為
路邊=安全、慢=安全、待轉=安全
但交通部運研所研究表示,機車行駛路肩、路緣風險比行駛慢車道高七成七
在機車優先道上的傷亡風險最高
http://www.iot.gov.tw/ct.asp?xItem=657249&ctNode=1066&mp=1
該慢不慢,該快不快才是問題
雙腳放下、搖搖晃晃的三寶很安全嗎?
待轉其實是假議題,實際上只是人的問題
路上太多從最內側直接切出右轉、最外側直接切左轉的「四輪汽車」嗎?
好危險,怎麼不叫這些人去待轉呢?
能跟上車流、正確變換車道、使用方向燈&注意後方,這種人不論什麼車都能安全駕駛
強迫待轉政策長期下來,大部分人被訓練到只會待轉,不會直接轉
沒有必要的單行道、小巷子也在待轉
慢慢右靠後猛然左轉,不看後面也不打燈
有比直接轉比較安全?
此外,大型重機可上快車道直接左轉
有人會說大重的速度不能跟普重比,舉個例子
宏佳騰有一台大羊 Elite
Elite 250排氣量:249cc (白牌)
Elite 300排氣量:251.1cc (黃牌)
排氣量差2.1cc,前者要待轉、後者可以上快車道
一台安全一台危險?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因素?
值得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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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12-03T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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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4-12-03T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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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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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4-12-01T23:04
at 2014-12-01T23:04
女生想買新車 麻煩推薦一下 謝謝
By Elvira
at 2014-12-01T22:34
at 2014-12-01T22:34
請問一下這樣完全是我的錯嗎
By William
at 2014-12-01T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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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騎士違規被拍 只為替救護車開路
By Y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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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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