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速公路車距及速度等相關問題......... - 公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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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我常在行駛高速公路上時都會有些疑問1.未保持安全距離最近有些朋友接獲罰單被拍攝ㄉ原因是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金額與超速相同那麼我應該要與前車保持多少ㄉ距離才算是OK呢(以時速100來評斷)??如果我與前車有保持安全ㄉ距離但是突然插進來一輛白目ㄉ車因而導致被拍ㄉ話這樣子我該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2.高速公路速限我一直都有保持安全速限在開車但是比我快ㄉ人大有人在(中山高維持在103盡量不超過...北二高維持在113盡量不超過)想請教中山高及北二高的安全速限到底是多少之前有聽朋友說中山高不超過110北二高不超過120就可以ㄌ這是真ㄉ嗎??麻煩各位解答ㄌ..........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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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07-12-18
1.未保持安全距離時速100來判斷的話應該需要十公尺的安全距離~目的是為了前面車輛緊急煞車時~你仍然有一段距離為煞車距離~避免撞上前面的車~突然插進來的車子~通常警察會判斷~並不會就這樣而開單~而是直行的時候沒有其他車子插進來的情況下~你是否有跟前車保持一個安全距離~如果因為插車子進來而被拍~你可以去申訴~可以調閱監視錄像來證明2.高速公路速限中山高不超過110北二高不超過120就可以~我以這個方式開過蠻多次的~還沒接到罰單過~不過要小心的是中山高111或112或113這種時速是會被開單的!三千喔!有朋友的爸爸113被開單~所以要小心~安全至上~可以的話開100左右就好~以免吃了罰單安全又不保...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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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12-19
行車應多注意標誌來保持行車速度,即便北二高還是有速限90公里之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