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出外遊玩
我們是【東西向】往北轉
結果遇到【南北向】要往北的員警
從後面把我們欄下來,說我們違規(紅燈右轉)
欄下來後,我們就說我們看到綠燈才右轉的
員警說,他從南往北看的很清楚,不會看錯
我們就說,員警有行車記錄器或那個路口的攝影機
證明我們的確是違規(紅燈右轉),我們才相信啊
要不然以他員警一個人,說我們違規就違規
如果可以這樣
日後只要一個員警就可以指控一個人殺人或強姦嗎
真的有夠誇張的
那位員警的態度就是一副反正我看到的不會錯
不用其他證據補強或證明我們違規
當下辨不過員警,應該是說
員警一副反正先簽名就對了,有什麼疑問或不服
在提出異議
整件事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
想請教大家
現在如果我們要上訴或提出異議
有哪些地方或技巧要注意
請有相關經驗的高手幫忙一下
先謝謝大家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