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管被開16-1-2應到案處所需要驗車嗎? - 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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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一問

小弟今年年後跟版友收了一台野狼圓一下檔車夢

不過那台車有改管(目前也改回來了),二月底的時候警察臨檢有被攔下來

警察有拍照,可是沒有開任何單據

只有說等通知單去監理站驗車

可是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收過類似驗車的單,有辦法主動跟監理站問

還是只能等單子來再說

等單子還挺困擾的,我只想低調騎車阿阿阿


※ 引述《yayaorz (壓壓毆啊繼)》之銘言:
: ※ 引述《mingchikuo (mingchikuo)》之銘言:
: : 排氣管非原廠不吵但出口為水平,中柱立起時約朝上10度被開16-1-2。上面寫排氣管變更
: : 原有規格。值得注意的是有勾應到案處所等候裁決。法條看起來不用驗車,但網路上眾說
: : 紛紜。
: : 請問:
: : 1.請問此情況需要驗車嗎?
: : 2.紅單上寫到案處所為台北市監理站,可以就近去任意監理站嗎?
: : 3.老車一台,如果不想驗是否可以直接報廢?
: : 有認真爬過文了,可以有相同經驗的人解惑嗎?感謝。
: 我上一篇推文查得不夠詳盡,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6-1-2雖然是責令改正,
: 但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13-1跟13-2:
: 填製通知單,應就其違反行為簡要明確記載於違規事實欄內,
: 並記明其違反條款及應到案處所。
: 前項違反行為須責令定期改正、修復或補辦手續者,除依規定
: 應請領臨時通行證外,依其實際所需時間記明「限於○月○日
: ○時前辦理」等字樣,其期間得酌定於四日以內。
: 另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附件15
: 第四點之(二)機車設備變更處
: 排氣管部分:
: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 3.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
: 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一公
: 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 以上這三點都已經是臨時檢驗項目。
: 因此通知單上責令你改正並到台北市監理站等候裁決是
: 一定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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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4-22
那個單子有時候要等很久,我等了超過半年==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4-23
我有等兩年過
Yedda avatarYedda2017-04-26
很多網友分享最後都沒等到,等到有兩種,一種是驗車,
一種是環保局驗噪音。
Agnes avatarAgnes2017-04-29
我現在也換回原廠型的管了,我的改管出口水平不吵有
防燙,警察要找碴還是可以用16-1-2開單罰900。拍照後
向環保局檢舉還有可能須驗噪音。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5-03
原廠還是可以開單,要是原廠就出的很誇張的話
沒有原廠就不能罰這種事
機車上市都要經過認證,但認證歸認證 警察開罰歸開罰
Mary avatarMary2017-05-03
大濕沒說錯 不過警察要靠北原廠還是有訴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