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這算什麼罪名?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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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01星期一下午3點至4點左右的時間,我跟男朋友提早過情人節出去玩,因為迷路,所以在那地區唯一一條道路上迴轉,之後到了我們要去的地點下了車,進入遊玩的地方開始拍照後,突然有一位男士走向我們面前問是從哪裡來的,我跟男友都有回應他的問題,隨後他就離開,而我跟男友繼續做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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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11
他觸犯刑法277條普通故意傷害罪(普通傷害)及故意毀損罪,但想像競合後,會以普通傷害罪來論處再來你們還可向他提出民法上的侵權等損害的民事賠償記得要向醫院要驗傷證明,傷口處要拍照,警察那你記得報案跟做筆錄,要齁係就請警察移送給檢察官幫你提公訴,若不想就自訴吧2011-08-0721:42:37補充��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8-10
重傷害罪,非告訴乃論,警察應該會初步調查後移送檢察官吧,應該不用自己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