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我被撞,重傷如何所賠 - 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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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號下午大約快六點左右我騎車經過中山路二段我時速大約30-40公里騎很慢新車跑不到多久結果旁邊有台車沒閃燈也沒發動在我面前1公尺反應不過來的距離開車門而且還開一半撞到我右側手把結果車子向右側煞我人被甩出去撞下去我馬上聽到骨頭碎掉的聲音,很痛痛到意識快昏迷那種可是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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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avatarIna2009-01-25
不管為何事ˋ作任何動作,開車門未注意,後方來車之疏忽事實俱在,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就足以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已無庸置疑,100%會成立的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方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9-01-21
阿旭回答得很好啊!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1-21
敬請告知事故所在縣市!!才告訴你諮詢的相關管道!!2009-01-2313:52:50補充:發問的大大既然知識長大大都回覆了我就不好意思回覆了!!但是知識長大大回覆的大部分是屬於訴訟成面的若需要調解時及求償金額的建議建議你可以到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求教喔!加油!!加油!!...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