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看過最誇張的行為 - 行車記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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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xus (Noxus)》之銘言:
: 我之前一直覺得在路上用夜市低音喇叭炸電音就很誇張了,誰知道今天看到更扯的= =
: 回家的路上在大義路看到一台老GP在路邊慢慢騎,原本以為是老人家怕摔就沒多想什麼

: 原本想說有沒有這麼急阿,要騎車用手機起碼也等紅燈停下來再看,結果綠燈他又直接

: 請問有人也看過這種把馬路當自家客廳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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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73F.

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器,
就輕鬆寫意的送他ㄧ張12000的罰單。

之前新聞有報,
有人手插口袋騎車被開12000,
這個看影片的應該也會過。

檢舉這種危險駕駛94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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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20-12-14
上月底有新聞罰單手插口袋 申訴法官判撤銷的
Zora avatarZora2020-12-15
那也只是那個法官獨特的見解,法律就規定不能插口袋
Hedy avatarHedy2020-12-20
43條第1項第一款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0-12-21
"其他方式危險駕車"概括一切危險駕車的行為
並不以與蛇行類似的行為為限 懂嗎?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2-23
但我更相信普遍不罰欸 四輪嘴臉太重
Linda avatarLinda2020-12-24
靠邀我在講啥 -.- 沒事當我耍白癡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2-29
應該說逼車那種強硬行為都可以很難強硬判定的罰了
這種行為大概也會覺得沒啥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1-02
白癡,法律就沒規定不能插口袋
Andrew avatarAndrew2021-01-04
不要亂講,單手騎車有過兩種判決的新聞,一種是法官覺得
手離開一下沒關係,另一種是絕對不能離開,台灣法律就是
自由心證
Oliver avatarOliver2021-01-08
單手騎車走直線vs單手開車走直線
Eartha avatarEartha2021-01-10
自由心證才是真的,台灣有個罪叫做法官覺得你有罪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01-11
還有一種叫檢察官覺得對方無罪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1-12
警察幫你覺得對方只是不慎
Gary avatarGary2021-01-13
法官覺得放口袋不危險就無罪,覺得手沒隨時可以控制就
很危險有罪,看心情了
Gary avatarGary2021-01-15
原來可以罰這麼大張 漲知識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21-01-19
我檢舉過單手騎的,警察回覆行駛平穩不開罰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1-01-21
我如果遇到前面塞車,車流速度太慢,就會單手騎,因為慢
到用單手就夠了
Harry avatarHarry2021-01-23
貨車故意撞二輪,涉嫌謀殺,警察說不慎。二輪騎內側,
警察說公共危險。幹拎娘
Joe avatarJoe2021-01-26
法律強迫二輪待轉,結果警察把待轉的騎士當通緝犯一樣
對待,然後時不時就看到酒駕撞死人或大車撞死人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