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們日安,勞動節快樂
關於以行車記錄器,透過網路檢舉交通違規,一些疑問請教:
單一駕駛者在短時間內有複數違規行為
例如: 一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並闖紅燈
若希望舉發其兩項違規行為,應該
1 自己主動分成兩案檢舉
2 或在一案中列舉兩項違規事實
何者為佳(使得兩項行為皆成案)
自己思忖,方法1大概能夠確保複數違規皆受罰,但若法2便可,就不必分成兩案
增加執法人員負擔。另外當然不同分局的處理方式應也會有不同差異,但就
煩請板友們不吝分享自己的經驗,以作為日後執行參考,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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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以行車記錄器,透過網路檢舉交通違規,一些疑問請教:
單一駕駛者在短時間內有複數違規行為
例如: 一機車騎士未戴安全帽,並闖紅燈
若希望舉發其兩項違規行為,應該
1 自己主動分成兩案檢舉
2 或在一案中列舉兩項違規事實
何者為佳(使得兩項行為皆成案)
自己思忖,方法1大概能夠確保複數違規皆受罰,但若法2便可,就不必分成兩案
增加執法人員負擔。另外當然不同分局的處理方式應也會有不同差異,但就
煩請板友們不吝分享自己的經驗,以作為日後執行參考,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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