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個人的觀點,我覺得紅燈右轉其實就是闖紅燈的一種
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另外搞個「紅燈右轉」這比較輕的罰則
而且查了一下法條,才罰$600~$900也太輕了吧?
就連在台北市區,會違規紅燈右轉都還不少
這種違規也檢舉過好幾次,不過大家好像也沒在怕
查了罰則才明白為何還是一堆人愛違規
後來才想到,那些紅燈右轉的人好像都沒打方向燈
重新看了行車紀錄器的存檔,確實也是這樣
沒打方向燈是罰$1200~$3600,這還比較痛一點
如果紅燈右轉和沒打方向燈兩個都檢舉可行嗎?
這樣是不是要分兩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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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另外搞個「紅燈右轉」這比較輕的罰則
而且查了一下法條,才罰$600~$900也太輕了吧?
就連在台北市區,會違規紅燈右轉都還不少
這種違規也檢舉過好幾次,不過大家好像也沒在怕
查了罰則才明白為何還是一堆人愛違規
後來才想到,那些紅燈右轉的人好像都沒打方向燈
重新看了行車紀錄器的存檔,確實也是這樣
沒打方向燈是罰$1200~$3600,這還比較痛一點
如果紅燈右轉和沒打方向燈兩個都檢舉可行嗎?
這樣是不是要分兩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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