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撞在場未吐實 害命依肇逃判囚
【劉昌松╱台北報導】機車騎士葉文燁三年前遭酒駕騎士張郡茗追撞,葉男沒事,醉騎士
卻倒地,但葉男未幫傷者設置警告標誌,害傷者再遭轎車輾斃,事後葉男雖留在現場,卻
未主動向警察說明車禍經過,還把機車牽到路邊藏放,因此遭台灣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
肇事逃逸罪判刑一年。
葉男目前在清潔隊工作,昨天他透過家人喊冤:「哪有這麼扯的?被撞的人竟還被判刑,
甚至還被對方求償八百多萬元,一定會上訴。」
未置警告設施
判決指出,二○一○年十月十日晚上,五十多歲的葉男騎車經過竹北市中正西路,突遭張
郡茗騎車從後撞上,張男摔倒在對向車道,葉男上前察看張男傷勢後拜託鄰居報警,然後
就跑回路邊扶起機車,此時衝出一輛轎車高速輾過張男,張男因肋骨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
高院認為,張男酒駕撞車倒地,雖非葉男的過失,但葉男明知傷者倒在車道,可能會被路
過車輛輾斃,卻未設置警告設施,還不主動向到場警員說明,在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才
還原經過,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判他一年徒刑。至於轎車駕駛林江波,因無照肇事又
逃逸,被判刑一年九月。
新聞連結
http://ppt.cc/_en4
原來被撞不只要知道自己有沒有事,
還要馬上搞清楚別人有沒有事,
這樣兩邊才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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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松╱台北報導】機車騎士葉文燁三年前遭酒駕騎士張郡茗追撞,葉男沒事,醉騎士
卻倒地,但葉男未幫傷者設置警告標誌,害傷者再遭轎車輾斃,事後葉男雖留在現場,卻
未主動向警察說明車禍經過,還把機車牽到路邊藏放,因此遭台灣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
肇事逃逸罪判刑一年。
葉男目前在清潔隊工作,昨天他透過家人喊冤:「哪有這麼扯的?被撞的人竟還被判刑,
甚至還被對方求償八百多萬元,一定會上訴。」
未置警告設施
判決指出,二○一○年十月十日晚上,五十多歲的葉男騎車經過竹北市中正西路,突遭張
郡茗騎車從後撞上,張男摔倒在對向車道,葉男上前察看張男傷勢後拜託鄰居報警,然後
就跑回路邊扶起機車,此時衝出一輛轎車高速輾過張男,張男因肋骨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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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認為,張男酒駕撞車倒地,雖非葉男的過失,但葉男明知傷者倒在車道,可能會被路
過車輛輾斃,卻未設置警告設施,還不主動向到場警員說明,在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才
還原經過,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判他一年徒刑。至於轎車駕駛林江波,因無照肇事又
逃逸,被判刑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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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被撞不只要知道自己有沒有事,
還要馬上搞清楚別人有沒有事,
這樣兩邊才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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