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汽車臨停在機車格沒有違規 - 機車
By Brianna
at 2018-05-09T08:59
at 2018-05-09T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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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也被打槍過 圖不貼 我貼內文就好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該處為機車停車格 該車 停在兩格機車停車格上(有駕駛下車畫面)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汽車占用機車停車格位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無法顯示該車有停
車(如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交通秩序、
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該案件是送影片
駕駛下車開後車門(五門掀背)
然後被打槍囉
自從收到這一封
我只要臨停等人 看到機車格黃牌一樣停進去(人坐車上就可以)
只能說 鬼島XDDD
記得拍三分鐘 或者 前後&清晰駕駛座無人(隔熱貼太黑真的很難)
-------------------
另外多補一個 如果遇到要檢舉 "限時段停放"停車格 道理同上
一樣要必須證明 停車樣態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於公告禁止停車時段停車後照鏡已收起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設有禁止停車標誌處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並現場勘察,該車停放
路段設有07-09時停車格禁止停車、例假日開放停車標誌,其影像無法顯示該車有停車(如
駕駛人是否在場、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
交通秩序、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 引述《blackkeyss (阿彌陀喵)》之銘言:
: 上次在北投找車位時
: 發現一台汽車停在機車格裡
: 於是拍下來檢舉
: 這邊上傳其中一張照片
: https://i.imgur.com/KdKVGIJ.jpg
: 結果北投的承辦人回覆
: 「因機車格無處罰臨時停車,該照片無法確定車上有無駕駛人或停車超過三分鐘,違規
事
: 實尚有爭議」
: 看了一下法規
: 可能真的是模糊地帶?
: 如果要檢舉這種臨停不罰的
: 真的要拍駕駛座了
: QQ
--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該處為機車停車格 該車 停在兩格機車停車格上(有駕駛下車畫面)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汽車占用機車停車格位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無法顯示該車有停
車(如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交通秩序、
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該案件是送影片
駕駛下車開後車門(五門掀背)
然後被打槍囉
自從收到這一封
我只要臨停等人 看到機車格黃牌一樣停進去(人坐車上就可以)
只能說 鬼島XDDD
記得拍三分鐘 或者 前後&清晰駕駛座無人(隔熱貼太黑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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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補一個 如果遇到要檢舉 "限時段停放"停車格 道理同上
一樣要必須證明 停車樣態
檢舉內容: 違規停車於公告禁止停車時段停車後照鏡已收起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檢舉案內車輛在本轄交通違規一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尚
無處罰設有禁止停車標誌處臨時停車之行為,經檢視您提供之影片並現場勘察,該車停放
路段設有07-09時停車格禁止停車、例假日開放停車標誌,其影像無法顯示該車有停車(如
駕駛人是否在場、停車時間是否超過3分鐘等)之狀態,故本分局尚難據以告發;另為維護
交通秩序、順暢與安全,本分局已飭屬加強查察,遇案依法取締告發。
※ 引述《blackkeyss (阿彌陀喵)》之銘言:
: 上次在北投找車位時
: 發現一台汽車停在機車格裡
: 於是拍下來檢舉
: 這邊上傳其中一張照片
: https://i.imgur.com/KdKVGIJ.jpg
: 結果北投的承辦人回覆
: 「因機車格無處罰臨時停車,該照片無法確定車上有無駕駛人或停車超過三分鐘,違規
事
: 實尚有爭議」
: 看了一下法規
: 可能真的是模糊地帶?
: 如果要檢舉這種臨停不罰的
: 真的要拍駕駛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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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dward Lew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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