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檢舉一台違停汽車,確定是停在公車停靠區周圍十公尺內的紅線違停,
且我也有拍到駕駛從車外回到車內的樣子,我記得這樣的確是有符合違停的定義
但是卻被承辦員警用
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勸導要件(駕駛汽車因上、下
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免予舉發
來拒絕開單
我想問一下有沒有大大有遇到這種情況過的?為什麼這種情況可以不用舉發?
我有沒有其他申訴的管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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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我也有拍到駕駛從車外回到車內的樣子,我記得這樣的確是有符合違停的定義
但是卻被承辦員警用
符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勸導要件(駕駛汽車因上、下
客、貨,致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免予舉發
來拒絕開單
我想問一下有沒有大大有遇到這種情況過的?為什麼這種情況可以不用舉發?
我有沒有其他申訴的管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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